【负责人吴华明解读】《歙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7月3日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根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协调机制办发〔2020〕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歙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
二、起草依据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协调机制办发〔2020〕1号)
三、起草过程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起草了《歙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后,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发布。
四、主要目标
摸清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
五、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县纪委书记、县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及28个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歙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摸排范围和类型
1.摸排的范围。主要摸排2013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之前个别或部分与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2.范围界定。分别就耕地、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等进行了阐述。
3.摸排的类型。分住宅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工矿、仓储、商服、旅游产业类等进行摸排。
(四)技术路线。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发挥各级优势,共同做好摸排工作。包括基础资料准备、统一数据汇交、成果质量管控等方面。
(五)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县级抓落实、乡镇抓摸排。
(六)时间安排。从准备阶段、摸排调查阶段、核实纠正阶段等作出时间安排。
(七)工作要求。分别从“零容忍”遏制新增、精心组织实施、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成果真实准确、严格监督检查、加强舆论宣传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相关部门协作配合,采取多种措施合力强化日常监管,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发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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