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信息公示表
| 序号 | 执法机关 | 执法对象 | 执法类别 | 处罚依据 | 主要违法事实 | 执法结论 | 处罚决定书编号及时间 |
| 1 |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鑫*基(安徽)** 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和《安徽省自然资源系统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 鑫*基(安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起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占用土地5417.39平方米建设区间道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违法占地。 | 非法占地 | 歙自然资监罚字〔2025〕43号 2025.8.29 |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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