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73315/202509-00091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公民,其他,DOC,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9-01
发布机构: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5-09-0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自然资监罚字〔2025〕43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2025年8月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信息公示表

作者: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9-01 16:27 信息来源: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序号 执法机关 执法对象 执法类别 处罚依据 主要违法事实 执法结论 处罚决定书编号及时间
1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鑫*基(安徽)**
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和《安徽省自然资源系统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鑫*基(安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起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占用土地5417.39平方米建设区间道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违法占地。 非法占地 歙自然资监罚字〔2025〕43号
2025.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