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73315/202511-00020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公民,其他,DOC,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11-26
发布机构: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5-11-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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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关于“王村镇柏山田园居产权证”问题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1-26 15:37 信息来源: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您好!您反映的“王村镇柏山田园居产权证”的问题,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如下: 经联系,柏山田园居52幢108、109室房产开发企业已办理首次登记,具备办理转移登记条件,应由买卖双方共同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开发企业不动产权证、买卖合同及完税结果材料办理,其中税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另外52幢108室因已被法院查封,需解除查封后方可办理转移。若因开发企业违约导致您利益受损,您可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如有疑问,请联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人:周沛,联系电话:0559—6537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