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关于“歙县滨江观澜小区房屋发票开具”问题的情况说明
您好!您反映的“歙县滨江观澜小区房屋发票开具”的问题,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如下: 经联系,办理该房产不动产权证需开发企业先行办理产权首次登记后,由买卖双方共同申请产权转移登记,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开发企业不动产权证、买卖合同及完税结果材料。因该房产暂未取得规划核实手续,无法办理产权首次登记,我局经对接相关部门后,联系开发企业,督促其按照合同约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并协助您办理产权证。 如有疑问,请联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人:周沛,联系电话:0559—653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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