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歙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政策背景
根据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二、研判和起草的过程
2024年3月草拟《歙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年4月初以发函方式征求县气象、水利等部门意见和各乡镇的意见,截止4月20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4年4月22日,提交县政府办审查,经分管县领导审核通过后于4月23日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公布灾害点的分布、威胁对象、范围,预测易发区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分析地质灾害成灾模式,落实各乡镇及部门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监测、预防责任人等,加强地质灾害防范,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歙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明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和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明确了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合力。
五、关键词解释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歙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再有不解之处请联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环中心,联系人:潘艳,联系电话:0559-6537680。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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