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73315/202305-00038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3-05-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歙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新闻发布会
内容概述: 歙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新闻发布会 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歙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新闻发布会

作者:歙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5-26 11:11 信息来源: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借此机会,我代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各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下面我就歙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做新闻发布。

一、工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战略部署,在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划分农业发展、生态保护和城镇开发三大功能空间,科学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不可逾越的红线。根据《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规则》,歙县结合地方实情,围绕地方发展战略和诉求,扎实推进并完成了“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夯实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基础。

二、工作组织方式

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三区三线”划定要求,我局牵头成立了歙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组,开展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工作组织方式,实现了工作要求、进度安排的统一部署和有效传导。

根据省市层面统筹部署,明确了划定工作方案、技术规程、基础数据和成果汇交要求,并通过“自上而下”的规则解读和工作指导,明确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调入调出规则、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规则等标准依据。“三线”划定按照“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开展,县级统筹安排,乡镇组织各村举证、摸排用地需求,提出调整意见,完成举证材料,县根据乡镇和村的意见以统一汇总,最终形成全县“三区三线”划定方案,确保划定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实施性。

三、划定内容

1、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依据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我县现状耕地总面积为18.39万亩,其中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16.36万亩,不稳定耕地2.03万亩。

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247号),扣除已在自然资源部监管系统备案的报批供地及登记数据、在“三调”耕地上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自然资源部监管系统备案的农业设施用地、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河湖范围等6种情形涉及的耕地,最终划定歙县耕地保护目标17.85万亩。

本次划定歙县永久基本农田在已划定的耕地保护目标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划定,最终歙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39万亩。

2、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依据原环保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我县2017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95.62万亩,占我县国土面积的30.04%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125号)《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函〔2019621号)等要求,按照科学性、整体性、协调性和动态性原则,对我县生态保护红线开展评估调整,最终确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89.83万亩。

3、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在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顺应自然地理格局,避让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域,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要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控城镇建设用地总量,引导形成集约紧凑的城镇空间格局。按照城镇扩展系数,将处于中心城区及建制镇镇区的现状城镇建设用地、在部备案已落实占补平衡的用地、其它建设用地全部纳入后,县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面积5.62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