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歙县人社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歙县人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歙县人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歙县人社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歙县人社局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歙县人社局2020年收支总表
7.歙县人社局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8.歙县人社局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9.歙县人社局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10.歙县人社局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1.歙县人社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歙县人社局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3.歙县人社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关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审核及发放管理,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等待遇核定和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领取待遇资格审核认证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及外地驻歙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基金的征缴、管理、稽核;大力加强人才强县战略推进工程,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歙县人社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6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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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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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歙县人社局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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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歙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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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歙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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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歙县社会保险征缴管理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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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歙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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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按照“就业优先、保障并重、积极维权、服务民生”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与我县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比较完善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运行机制,构筑与我县产业特点、人文特色相一致、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新平台,保持就业形势稳定,扎实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五大保险同步协调发展,广大劳动者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保基金监管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二)全力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强化基金征缴和社保稽核,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完成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审核及发放管理,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四)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及外地驻歙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基金的征收与管理。
(五)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大创业富民支持力度,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工作,落实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政策和办法,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施就业脱贫工程,帮助农村贫困劳动者通过就业帮扶实现脱贫。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歙县人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3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歙县人社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表1)
2.歙县人社局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2)
3.歙县人社局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附表3)
4.歙县人社局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4)
5.歙县人社局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5)
6.歙县人社局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附表6)
7.歙县人社局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附表7)
8.歙县人社局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附表8)
9.歙县人社局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表(附表9)
10.歙县人社局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附表10)
11.歙县人社局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附表11)
12.歙县人社局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附表12)
13.歙县人社局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附表13)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歙县人社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38.72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1.32万元、其他收入47.4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91.3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7.38万元,占92.5%;卫生健康支出27.27万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46.67万元,占4.7%。
二、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歙县人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1.32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增加614.02万元,增长162.7%,主要原因:一是机构合并新增四个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在人社局核算、;二是调整综合定额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歙县人社局2020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7.38万元,占92.5%;卫生健康支出27.27万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46.67万元,占4.7%。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256.8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7.74万元,增长12%,增长原因主要是调整综合定额标准。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0年预算57.0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0.88万元,增长23.5%,增长原因主要是调整项目支出,安排物业管理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 2020年预算24.28万元,与2019年预算增加24.28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支出科目调整。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0年预算277.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7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社保经办机构并入人社局核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 2020年预算181.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81.6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合并,社保经办机构并入人社局核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 2020年预算4万元,比上年减少16.3万元,减少80.3%,主要原因是支出科目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9.9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41万元,增长4%,增长原因主要是离休待遇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55.4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8万元,增长102%,增长原因主要是社保经办机构并入人社局统一核算。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2020年预算2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万元,增长22.2%,增长原因主要是缴费基数增长。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2020年预算13.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3.3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合并,社保经办机构并入人社局核算。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1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合并,社保经办机构并入人社局核算。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0年预算13.8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41万元,增长46.7%,增长主要原因一是社保经办机构并入人社局统一核算,二是缴费基数增长。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0年预算13.4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57万元,增长1496%,增长主要原因一是社保经办机构并入人社局统一核算,二是缴费基数增长。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46.6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0.21万元,增长183.5%,增长主要原因一是社保经办机构并入人社局统一核算,二是缴费基数增长。
三、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歙县人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6.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8.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9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给、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3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资本性支出5.96万元,全部是办公设备购置。
四、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歙县人社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歙县人社局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歙县人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歙县人社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038.7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1.32万元,其他收入47.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4.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67万元。
七、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歙县人社局2020年收入预算103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1.32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增加614.02万元,增长162.7%,主要原因:一是机构合并新增四个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在人社局核算、;二是调整综合定额标准。其他收入47.4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增加9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退管费增加。
八、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歙县人社局2020年支出预算1038.7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61.41万元,增长175.3%,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合并,社保经办机构并入人社局统一核算,其中:基本支出875.22万元,占84.3%,;项目支出163.5万元,占15.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招考支出、社会保险补贴、退役安置、社保经办机构正常运行。
九、关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0年,歙县财政局机关本级和局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9万元,增长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7.9万元,较上年增加2.9万元,增长58%,增加原因主要是机构合并,社保经办机构并入人社局统一核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见附件
(二)机关运行经费。
歙县人社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12万元,比2019年增加30.42万元,增长47.75%,增长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社保经办机构并入人社局统一核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歙县人社局2020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歙县人社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歙县人社局2020年项目支出按规定10万元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部门预算批复了三支一扶社保补贴、专项业务费、物业费等7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5万元;其他项目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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