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关于硕士毕业生领取就业补贴问题的情况说明
咨询:应届市外高校硕士毕业生能否领取企业就业补贴,是什么标准?
答复:根据《关于促进县城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规定,对在我县首次就业,且与在我县注册登记及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中的民营企业,以及暂未入规的重点新引进工业项目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8个月的市外高校、职业院校毕业五年内毕业生给予“市外招引”补贴,由县财政统筹资金按照本科、大专、中专分别给予学生本人 10000元、5000元、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在以上企业就业满三年的另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1000元的一次性留岗补贴。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研究生按照本科标准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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