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宋宏彬等16位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2025年第二十五批)
序号 |
申请人 |
用人单位 |
受伤害人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认定依据 |
拟认定意见 |
1 |
黄山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公司歙县分公司 |
黄山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公司歙县分公司 |
宋宏彬 |
男 |
1967.10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 |
工伤 |
2 |
郭来富 |
休宁县黄博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
郭来富 |
男 |
1965.02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3 |
浙江首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首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汪永青 |
男 |
1965.09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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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冠瑞工业有限公司 |
安徽冠瑞工业有限公司 |
方晓伟 |
男 |
1981.08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5 |
安徽瑞联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徽瑞联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章正光 |
男 |
1971.11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6 |
安徽山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徽山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王文彬 |
男 |
1983.12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7 |
安徽图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图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潘士英 |
女 |
1965.08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8 |
安徽崇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崇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吴马灵 |
男 |
1979.01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9 |
黄山英杰集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黄山英杰集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陈丁宝 |
男 |
1972.08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
工伤 |
10 |
黄山新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黄山新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吴承洋 |
男 |
1956.01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11 |
黄山盛锐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
黄山盛锐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
徐胜利 |
男 |
1966.01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12 |
张立明 |
黄山市利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张立明 |
男 |
1964.08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
工伤 |
13 |
黄山英杰集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黄山英杰集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邵磊红 |
女 |
1992.08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 |
工伤 |
14 |
刘正钟 |
四川川粤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刘正钟 |
男 |
1972.04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15 |
歙县统计局 |
歙县统计局 |
程舒静 |
女 |
1989.01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16 |
朱献忠 |
歙县新生装卸有限公司 |
朱献忠 |
男 |
1971.02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6513255 。
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