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389/202507-0004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7-30
发布机构: 歙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5-07-30
生效日期: 2025-07-30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内容概述: 2025年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25年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歙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7-30 14:47 信息来源: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局以上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函〔2025278)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2025年度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与培训方式

(一)公需科目

1.培训内容。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实行免费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按规定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

2.培训方式。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可自行下载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科目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打印合格证书。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学时认定办法按《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专业科目

1.培训内容。专业科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特点和专业发展需要确定科目内容并组织实施。

2.培训方式。专业科目学习可采取网络在线学习和集中面授的方式进行。专业科目培训工作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举办专业科目培训须提前将培训方案报县人社部门备案。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学时认定办法按《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文件规定执行。

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三、学时验证

学时登记审验时,首先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继续教育基地对相关年度的专业科目学时进行盖章审验;人社部门根据专业科目学时审验情况并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情况,对相关年度的总学时进行盖章审验。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学时认定办法按《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文件规定执行,由专业技术人员按需申请认定公需科目学时或专业科目学时,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后由人社部门负责盖章审验。人社部门负责总学时验证工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由县人社部门进行验证。

四、相关要求

各部门要将文件传达到位,加强与人社部门沟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做好服务保障,对于行业内人数较多的可建立预约机制,集中验证。要严格标准要求,继续教育学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加盖核验章。

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联系电话:0559-6516643


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7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