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方云仙等14位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2025年第二十四批)
序号 |
申请人 |
用人单位 |
受伤害人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认定依据 |
拟认定意见 |
1 |
歙县黄潭源行知幼儿园 |
歙县黄潭源行知幼儿园 |
方云仙 |
女 |
1977.01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
工伤 |
2 |
方永庭 |
杭州迅达劳务有限公司 |
方永庭 |
男 |
1965.10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3 |
王金仙 |
黄山立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王金仙 |
女 |
1969.08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4.. |
谢化霞 |
黄山市果知园水果商贸有限公司 |
谢化霞 |
女 |
1983.10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
工伤 |
5 |
曹受钧 |
芜湖春诚运输有限公司 |
曹受钧 |
男 |
1967.09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
工伤 |
6 |
张良玉 |
黄山旋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张良玉 |
女 |
1976.05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7 |
黄山鸿耀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黄山鸿耀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潘兵 |
男 |
1988.05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 |
工伤 |
8 |
安徽美凯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安徽美凯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张强活 |
男 |
1979.09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9 |
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方玮 |
男 |
1989.11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 |
工伤 |
10 |
浙江首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首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张善学 |
男 |
1967.11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11 |
浙江首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首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汪建利 |
男 |
1966.01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12 |
安徽崇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崇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江正茂 |
男 |
1966.03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13 |
胡建宾 |
安徽景泰建设有限公司 |
胡建宾 |
男 |
1973.07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14 |
杨金莲 |
安徽泓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杨金莲 |
女 |
1969.08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6513255 。
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