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389/202504-00024 信息分类: 行政确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4-14
发布机构: 歙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5-04-14
生效日期: 2025-04-14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拟认定张金荣等10位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2025年第十四批)

作者:歙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4-14 10:27 信息来源: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序号

申请人

用人单位

受伤害

性别

出生年月

认定依据

拟认定意见

1

张金荣

安徽明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张金荣

1963.03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2

黄山中链科技有限公司

黄山中链科技有限公司

叶庆华

1969.09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3

吴雅岚

黄山运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吴雅岚

1997.08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4..

王建国

黄山创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建国

1967.0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5

黄山市元龙建造有限责任公司

黄山市元龙建造有限责任公司

乔恩军

1986.0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6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歙县供电公司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歙县供电公司

李超

1995.04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

工伤

7

安徽华邦古楼新材料有限公司

安徽华邦古楼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景日

1977.09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8

方锦伟

浙江锦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方锦伟

1962.04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9

恒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恒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戴策军

1980.1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

工伤

10

程惠琦

黄山鑫联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程惠琦

1969.1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6513255 

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