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389/202503-00030 信息分类: 行政确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3-21
发布机构: 歙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5-03-21
生效日期: 2025-03-21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拟认定吴承义等11位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2025年第十三批)

作者:歙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3-21 11:31 信息来源: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序号

申请人

用人单位

受伤害

性别

出生年月

认定依据

拟认定意见

1

黄山鑫联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黄山鑫联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吴承义

1974.10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2

黄山天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黄山天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鲍叶飞

1974.05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3

黄山赛特压力容器设备有限公司

黄山赛特压力容器设备有限公司

胡跃明

1971.0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4..

歙县歙西国有林场

歙县歙西国有林场

朱宁松

1971.10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5

黄山益农劳务有限公司

黄山益农劳务有限公司

王尔频

1967.0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6

黄山益农劳务有限公司

黄山益农劳务有限公司

洪德清

1987.1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7

黄山吉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黄山吉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江长峰

1966.1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8

黄山新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黄山新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吴位佛

1955.08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9

歙县安顺燃气有限公司

歙县安顺燃气有限公司

章利斌

1988.1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10

黄山市友谊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黄山市友谊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郭行钺

1997.0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11

歙县紫阳学校

歙县紫阳学校

方丽娟

1982.05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6513255 

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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