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股股长汪丽琼解读】《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解读
一、政策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已经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40岁左右,提高到目前的78.6岁,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改革开放初期8年,增加到目前的14年,劳动者参加工作的起始年龄普遍后移,劳动力年龄结构发生了重大转变。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可以提高人力资本投入产出比,更好地释放人力资源红利,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二、主要内容解读
《办法》总共9条。本次重点解读有关退休养老方面的6条。
第一条明确了退休年龄的改革目标。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63周岁和58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
第二条明确了最低缴费年限的改革目标。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提高6个月。
第三条明确了退休的弹性制度。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第四条明确了养老保险激励机制的健全。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退休年龄、个人账户储存额等因素相关,鼓励职工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晚退多得。
第七条明确了延退领取失业金代缴养老保险费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八条明确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以及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三、政策特点
一是小步调整,逐步到位。从2025年1月1日起,用15年的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调整至63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由原来的50周岁、55周岁调整至55周岁、58周岁。
二是弹性实施,自愿选择。允许符合条件的职工根据自身情况,可以在一定幅度内选择弹性提前或弹性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
三是分类推进,有序衔接。最低缴费年限设立5年缓冲期,2025年至2029年仍然执行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
四是统筹兼顾,协同配套。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与青年就业,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就业创业,保障各类劳动者基本权益,健全养老托育服务体系等配套措施统筹谋划、协调推进。
四、歙县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制定《歙县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组织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先后举办社保窗口经办、乡镇、机关事业、社区、各类企业、合作银行的劳资、人力资源、社保经办人员参加的政策业务培训。目前,我县未发生延退网络舆情和信访矛盾,但近期拨打电话和前往人社窗口咨询延退政策的群众比较多,主要是女性职工、灵活就业参保缴费这类群体,目前有300多人办理了停保手续。
下一步,将加强与网信、公安、信访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舆情监测,发现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和处置负面舆论、避免引发社会负面影响。学习国家延退政策精神和内涵,及时传达落实到位。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大力开展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延退政策的认识,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五、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如有对《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政策解读有不理解之处,可咨询歙县人社局养老保险股,咨询电话:0559-6514631,联系人:养老保险股股长 汪丽琼(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