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薪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源头预防欠薪重要作用,根据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薪行动”的通知》(黄治欠办〔2024〕6号),决定从本文下发之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县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薪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要求,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紧盯劳动合同签订、人工费用拨付、工资发放等关键环节,在“抓源头”“治未病”上下功夫,持续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全面覆盖在建工程项目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各环节,切实从源头推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逐步得到根本治理。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普法宣传,引导企业知法守法。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集中组织开展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宣传月活动。将印发手册、现场讲法、新闻报道等宣传方式与公众号、小程序、网络课堂等新媒体宣传形式相结合,面向企业宣传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重要作用和落实制度具体要求。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发布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典型案例,引导企业自觉知法守法。
(二)组织专题培训,提升制度执行能力。住建、交运、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不断提升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培训的深度广度,培训对象涵盖处理农民工工资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等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侧重实名登记、人工费拨付、考勤管理及工资审核发放等实践操作,推动各方准确理解和规范执行各项制度规定。
(三)选树安薪项目,推进制度标准建设。住建、交运、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各项规定,形成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制度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制订制度落实清单式工作指引,全面落实工资支付标准化管理。属地乡镇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项目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落实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可通过选树制度落实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的“安薪项目”,引导企业将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机融入日常用工管理当中。
(四)明确监管职责,确保制度覆盖全面。各属地乡镇、各成员单位要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配套规定,形成制度落实监管责任清单。发改、财政、住建、交运、水利和人社部门要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施工许可、考勤记录和工资支付等信息及时共享,推动在建工程项目及时纳入监管平台,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五)开展联合执法,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人社、住建、交运、水利等成员单位要依托“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模式,通过监控预警平台信息处置、“属地+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要强化制度落实刚性约束,对未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要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行处理处罚。行动期间,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工作组以带案督办等形式对欠薪陈案上访案件、重大舆情反映案件进行实地督办。
(六)优化平台功能,提高监控预警效能。住建部门要加强智慧黄山等建设领域实名制平台建设,切实提升信息化支撑制度落实效能。要进一步统一规范指标、接口,督促企业和相关单位全面上传工资支付相关信息,在人工费用拨付、考勤记录、工资发放明细等关键环节实现动态更新,确保人工费用拨付、实名制用工、工资支付等关键信息完整统一。人社部门依托“黄山市智慧劳动监察平台”预警功能,加大对工资支付、制度落实等预警信息的监督力度,将隐患问题处理在小,化解在早。
(七)加强考核评价,压实制度监管责任。本次行动将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线上核查(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实地检查、第三方机构评估中,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访谈、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评估,全面、客观反映制度落实情况,形成制度落实评价机制。全面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对在建工程项目发生欠薪案件的,在查清欠薪情况同时,倒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在督促整改欠薪问题同时,督促项目同步整改制度未落实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的重要性,围绕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覆盖、实运转”目标,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细化宣传培训、执法检查,6月底前完成《在建工程项目制度落实情况反馈表》(附件1),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安薪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二)加强协调联动,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同,同向发力,强化大局意识、系统观念,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共享监管信息、开展协同监管、实施联合惩戒等方面形成一体联动工作合力。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等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支持银行为专用账户管理提供便利化服务。8月底前报《在建工程项目排查执法情况统计表》(附件2)。
(三)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在“安薪行动”开展过程中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方面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推动形成制度落实长效机制。要通过“安薪项目”建设,推动企业在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方面形成标准化管理体系。请各乡镇、各部门在“安薪行动”结束后一周内向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地开展“安薪行动”总体情况,包括贯彻落实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
联系人:歙县劳动争议仲裁院 汪楠 联系电话:0559-651463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歙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