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解读】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一、“什么人能参加?”
持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非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参保需要缴费吗?”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才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三、“如何缴费?”
(一) 实行按年缴费。我县缴费标准设为每年200--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5个档次。对符合城乡居保参保条件的缴费困难群体继续保留100元最低缴费档次标准。
(二)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对年度缴费的按缴费档次实施政府补贴,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
四、“哪些人参加城乡居保有优惠政策?”
(一)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对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二级以上)、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镇三无及农村五保)由县财政按100元/年代缴养老保险费。两类计生特扶对象由县财政按200元/年代缴养老保险费。
(二)计生家庭提高缴费补贴标准。参保人属于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双女父母在相应缴费补贴基础上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年再增加30元补贴。
五、“如何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提高基础养老金。目前我县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27元/月。
(二)参保人可以选择较高的档次实施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额。
(三)正常缴费年度中断缴费的、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实施补缴。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否有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和对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及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缴费的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2021年度个人账户储存额按3.93%计息。
七、“待遇领取条件是怎样?”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人员,可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开始按月享受城乡居保待遇:具有我县户籍,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八、“待遇计发办法是怎样的?”
城乡居保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目前我县标准为每人每月127元,对缴费超过15年的,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过一年,增发2元/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九、“参保人员死亡有什么规定?”
城乡居保参保人员死亡的,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对符合我县殡葬政策的城乡居保死亡人员,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补助金标准为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8个月的金额。
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想“钻空子”冒领养老金的行为会被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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