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389/202203-00033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2-03-16
发布机构: 歙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2-03-16
生效日期: 2022-03-16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退捕渔民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就业股朱新建主任解读】《关于印发歙县退捕渔民就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解读材料

作者:歙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3-16 08:28 信息来源: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为让广大群众尤其是新安江退捕渔民及其家庭成员更好地看懂和理解《歙县退捕渔民就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精神,现将《实施细则》起草的背景、意义、过程、主要内容和举措、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政策落实流程(而不是申报流程)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实施细则》起草背景和依据

背景:2019年,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印发《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长江(安徽)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国家水域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明确了新安江歙县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歙县全面启动并完成了新安江渔民退捕工作。退捕势必带来退捕渔民的转产就业问题,据统计,20208月底,我县共有退捕渔民1247人(退捕渔民家庭成员3600余人),其中1659周岁的974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755人。这些渔民转产就业存在较大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当地乡镇政府和县人社部门给予他们在就业和(退出劳动年龄人员)社保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倾斜,帮助、扶持和指导就业的政策应势而谋,势在必行。

依据:按照国务院、省市和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根据省人社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集中攻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173号)对退捕渔民就业安置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为确保退捕渔民就业安置政策及时、规范落实,我们局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起草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红线思维、留足生态空间,落实保护优先、实施生态修复,坚持全面布局、系统保护修复,全面加强长江(安徽)水生生物保护工作,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新安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大决策,抓好退捕渔民劳动力就业安置是做好退捕禁捕工作的根本所在。我县渔民和长江渔民有所不同,但多数渔民的渔业收入是其维系本人或家庭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退捕必然造成该人群收入大幅减少,家庭生活质量下降。我局把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立足职责、密切配合,全面抓好落实,通过提供退捕渔民就业精准帮扶和精细服务,大力促进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创业)增收,助推新安江大保护和水域生态文明建设。

三、起草过程

落实就业政策的目的是引导和促进退捕渔民就业创业,只有就业(或在创业中就业)才能享受政策和补贴(针对渔民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求职补贴除外)。201911月开始,我县全面启动了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工作,2020年初,连续安排了18场招聘会,其中10场招聘会针对街口、新溪口、小川、深渡、坑口等9个有退捕渔民的乡镇开展,在1月份举办了5场招聘会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张进行,实体招聘活动被迫全部暂停后最终被取消,全部改为线上招聘。退捕渔民多为年龄较大的劳动力,网络招聘会并不适合,我县每天组织少量(8-10家)企业轮流到乡镇村举办现场直播招聘,硬是将所有退捕渔民乡镇全部走了个遍,不让群众失去重新就业、增加收入、享受政策的每一个机会。

省人社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集中攻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173号)对退捕渔民就业扶持提供了指导性意见。这个文件明确了就业扶持的具体项目和资金幅度,但在具体实施和操作上存在较多问题,县人社局和乡镇政府经办无从下手,退捕群众看懂理解政策和申报资金存在较大难题,有一种看得见却摸不到手的感觉,制定一个就业政策的“实施细则”十分必要。

歙县是黄山市有退捕渔民就业安置任务的唯一区县,又无成功经验可循,《实施细则》拟制需要靠我县自己。在组织开展就业招聘工作的同时,就业扶持政策宣传工作同步进行,利用开展专项招聘、春节前后各级干部走访和人社干部遍访乡镇村的有利时机,20201月和11月底分别印制“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单”(一)和(二)发放给退捕渔民,并利用县乡各级各种网络渠道宣传政策,大量收集群众对就业政策意见建议,为实施细则制定打基础。

根据省里文件的项目设计,我们还充分结合多年来脱贫攻坚一号工程——就业脱贫工程实施过程中取得较好经验和做法,组织一干人员到长江退捕重点区域马鞍山市和当涂县考察学习,经人社、财政多轮讨论审议,《实施细则》初稿基本形成。在多方面听取并征求意见建议后做了2处细微修改,20213月制定出台了《歙县退捕渔民就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歙人社〔202137)。

四、主要目标

《实施细则》是县乡村三级联动落实退捕渔民就业政策长效机制,是基本形成政策共享性、调动就业积极性、就业安置可持续、补贴资金有保障的退捕渔民就业扶持运行新机制。《实施细则》促进就业安置和政策兑现等工作健康运行,推动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县乡职责清晰、项目明了、资金清楚、业务简单、流程顺畅、运行高效的管理制度,更好地让渔民广泛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确保新安江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增收,助推我县经济稳定发展和社会和谐安宁。

五、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覆盖人群为退捕渔民和吸纳退捕渔民就业的用人单位,具体是就业、创业、外出务工的退捕渔民及退捕渔民家庭内的高校(含中职)毕业生。《实施细则》细化明确了经营主体吸纳退捕渔民一次性就业补贴、退捕渔民小微企业就业补贴、退捕渔民公益性岗位补贴、组织退捕渔民跨地区转移就业补贴、退捕渔民跨地区转移就业交通费补贴、退捕渔民居家就业补贴、退捕渔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补贴、退捕渔民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退捕渔民首次创业补贴、退捕渔民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共10个政策扶持项目。每个项目的受益对象、补贴标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报程序、受理部门和咨询电话均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我们还在附件中设计了17张表格(包括同一类补贴人群汇总表),让一人多岗的基层无需再费脑筋,直接运用和简便操作。符合条件的人群只要将简单易获的材料提交给村级组织、乡镇政府或用人单位即可,由乡镇或用人单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渔民无须跑路和过程过问,坐等补贴资金打入本人银行卡(存折)。

范例:1

第七条、退捕渔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补贴

(一)补贴对象:就业困难退捕渔民。

(二)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不高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高不超过6个月。

(三)申请条件:在政府部门指导开发的保洁卫生、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上就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或签订6个月以上劳务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

(四)申请材料:1.退捕渔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表(附件13);2.退捕渔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花名册(附件14);3.上季度发放工资的明细账单及相关材料。

(五)申报程序:1.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在每个季度终了后15个工作日向县人社局提交申请材料;2.县人社局受理审核后,审核结果在县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网公示5日无异议后,县人社局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六)政策咨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百花路104-1号),联系电话:6521429

范例2

第九条、退捕渔民首次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首次创业的退捕渔民。

(二)补贴标准:按照5000元标准给予创业者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申请条件:创业实体在本县注册,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四)申请材料:1.退捕渔民首次创业补贴申报表(附件16);2.6个月以上正常经营相关材料。

(五)申报程序:1.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向向所属乡镇政府提交申报材料县人社局提交申请材料;2. 乡镇政府受理、审核通过后,报县人社局复核;3.审核结果在县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网公示5日无异议后,县人社局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六)政策咨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百花路104-1号),联系电话:6521429

六、工作举措

为开展好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工作,县人社局成立了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工作小组,由局长担任小组组长,统筹安排新安江水域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工作全面开展;成立了以正副职领导和股室(或二级机构)负责人组成的包保专班,推动退捕渔民就业安置保障工作和补贴政策暨《实施细则》的落实。

建立了新安江沿江9个乡镇每个退捕渔民就业基本信息数据系统和基础台账,劳动年龄和就业业态实时动态监管并即时更新,为开展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和政策落实打好基础。如我县建档立卡退捕渔民总数、有就业意愿劳动力人数、转产就业人数、务农人数、企业吸纳就业人数、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人数、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人数等动态数据,对应的政策覆盖人群一目了然,一旦出现就业业态变化,个人有意愿,“一人一措施”、县乡联动的就业相关补贴政策就可以及时跟上。

七、下一步工作

目前,我县新安江渔民就业扶持工作正在进行中,我局将随时汲取或推广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迅速整改政策落实、资金兑现和业务流程运行中发现的问题,推广更好更有效方式做法,帮助退捕渔民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希望新闻媒体和广大朋友们给予广泛宣传并严格监督。

联系科室:就业股

联系人:朱新建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651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