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389/202202-00020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公民,通知,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2-02-15
发布机构: 歙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2-02-15
生效日期: 2022-02-15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人社〔2022〕16号 词: 乡村公益性岗位
内容概述: 乡村公益性岗位 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

作者:歙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2-15 10:11 信息来源: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全省“一改、二为、五做到”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稳就业、托底线、救急难”作用,积极服务群众,持续有效帮扶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实现稳定增收,进一步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现将2022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及人员安置

    1.保持岗位规模稳定。各乡镇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53号)要求,把乡村公益性岗位作为安置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持续稳定增收的重要渠道,确保本辖区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

2.严格规范岗位开发。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需求合理开发岗位,防止岗位开发盲目性、随意性、福利化倾向。紧扣易返贫致贫劳动力的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确保“按需设岗、以岗定员、岗需互选、人岗匹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特别是其中的弱(半)劳动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3.严格落实选聘程序。一是按程序及时公布岗位选聘信息,规范开展人员上岗条件审查和拟聘用上岗人员公示。充分考虑岗位职责、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务工报酬或岗位补贴标准。二是及时与安置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明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时长、工作地点及范围、劳务报酬(或补贴标准)、管理考核等内容,避免劳务协议内容简单化、同质化。年度内所开发岗位劳务协议一年一签(起止时间:202211-20221231)。按规定为安置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不得在乡村公益岗资金中列支)。

4.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各乡镇要进一步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制度,强化日常监管职责,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提高安置精准度。对不服从管理、履职不认真、群众意见大、已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死亡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职的安置人员应及时予以解聘或终止。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岗位申报程序选聘合适人员上岗。

二、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使用

1.资金投入。按每个原有扶贫任务村2万元标准投入,由乡镇统筹安排,不得拨付各村使用。用于乡村公益岗位不得低于乡镇总投入资金三分之二,其余资金可用于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劳动力临时性用工。具体安排见附件。

2.资金使用。该资金定向用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有就业意愿且具备岗位履职要求条件的脱贫劳动力(不含已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和监测对象劳动力乡村公益岗位和临时用工报酬,不得用于其他支出。各乡镇务必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紧盯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完成情况,按月或按季据实发放劳务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发放、拖欠劳务报酬。

请各乡镇于2022218日前开具票据(付款人为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内容为2022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报送至县人社局二楼庄咪处。

3.结余资金退回。根据前期各乡镇报送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使用情况反馈,部分乡镇账上仍有项目资金结余。经人社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会商决定,对结余资金进行退库处理。请各乡镇认真对照2019年以来公益性岗位资金投入情况,核清账上实际结余,于218日前完成结余资金退回(账户名:201001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户行:歙县工行;账号:9558851310000002627;备注XX乡镇公益性岗位结余资金)。

三、动态更新就业帮扶系统乡村公益性岗位信息

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完善就业帮扶系统内乡村公益性岗位信息。在相应模块中注销原乡村公益性岗位信息,录入本辖区新开发岗位和上岗人员信息。定期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人员安置信息进行全面摸排,逐个核实,准确辨别。岗位和人员信息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信息系统夯实乡村公益性岗位基础台账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

四、有关要求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建设,保持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管控资金使用。

进一步完善乡村公益性岗位基础台账及开发选聘工作档案,包含乡镇、村级研究会议记录、岗位开发信息、申请书、上岗人员花名册、劳务协议、购买意外伤害险凭证、劳务报酬发放明细、公示情况、考勤情况、务工照片、岗位考评情况等相关材料。

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杜绝虚设岗位、亲属代替上岗、空挂岗位实际不干活、无法胜任岗位职责、变相发钱等情况骗取岗位补贴,一经发现,除追回所得资金外,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 庄咪     联系电话:6521429

 

 

 

 

 

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歙县乡村振兴局

    

 

      歙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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