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财政局(歙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改善金融发展环境的建议 。拟订和执行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金融、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管理全县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县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六)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管理全县政府债务,依法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七)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八)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县级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
(十)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
(十一)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十二)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执行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参与指导所监管企业直接融资工作。
(十三)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奖惩以及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等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承担会计行业管理职责。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 、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投资公司、信用互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县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配合做好金融信用体系建设。联系驻歙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协助做好地方金融监管工作。
(十六)负责驻歙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金融行业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和重组、兼并、再融资等工作。按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业绩评价等有关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县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2.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产权变动、资产收益履行综合管理职能,相关主管部门履行具体监管职能,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和公务用车管理以《歙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和《歙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的职责分工为准。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二)综合税政股。
(三)预算股(政府债务管理股)。
(四)国库股(政府采购股)。
(五)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
(六)经济建设股(企业股)。
(七)农业农村股。
(八)社会保障股。
(九)金融管理股。
(十)乡村财政事务管理股。
(十一)会计股。
(十二)国资管理股。
(十三)财政监督股(预算绩效评价股)。
(十四)人事教育股。
(十五)非税收入管理股。
三、办公地址
歙县徽城镇紫霞路28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
0559-6512754、0559-6517756
六、网站地址
http://www.ahshx.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273?type=2&nav=0
七、负责人
黄利华 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局长
八、办公邮箱
hssxczj@163.com
九、邮政编码
24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