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186/202603-00015 信息分类: 专项工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6-03-3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贯彻新条例】歙县财政局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发布时间:2026-03-31 22:18 阅读次数: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歙县财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通过本次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公开意识,提升了依法、规范、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下一步,县财政局将把学习贯彻《条例》与财政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持续提升财政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