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关于2025年度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申报范围的说明
问:2025年度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申报范围。
答:(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皖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会计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会计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会计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