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186/202511-00011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5-11-1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关于2025年度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5-11-17 08:59 阅读次数:

问:2025年度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

答:(一)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财会〔2025975号)执行。

(二)为做好新旧标准条件衔接,符合原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发〔201916号)且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含2023年、2024年、2025年)的人员,可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