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歙县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财行〔2025〕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歙县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政办〔2018〕33号)印发以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和人员在执行中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为便于操作,我们制定了《歙县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歙县财政局
2025年6月30日
歙县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
1.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如何交伙食费?
除接待单位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出差人员就餐应当自行解决。接待单位协助安排就餐的,出差人员应当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应的伙食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不作报销依据),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招待费支出。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如何交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应由出差人员自行解决。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不作报销依据),收取的市内交通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车辆运行支出。
3.经单位领导批准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按规定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的天数(扣除回家省亲办事的天数)和规定标准予以报销。
4.参加会议、培训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到常驻地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会议、培训期间执行会议和培训费的相关制度,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其中,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算,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算。
5.出差乘坐飞机的,从驻地到机场的交通费如何报销?
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自然天数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除当天往返的可报销往返驻地和机场公共交通(限:机场大巴、地铁)费用外,其他情况下往返驻地和机场的交通费在按规定发放的市内交通费内统筹解决,不再另外报销。
6.在携同外借(聘)人员出差进行公务活动等情况下,外借人员差旅费用如何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和合同条款,外借(聘)人员为本单位工作应由本单位承担相关差旅费用。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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