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财政局(县政府国资委)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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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
歙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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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普法内容 |
共性内容 |
1. 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 (责任单位:局党组,责任股室:办公室、人教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责任股室:办公室、综合税政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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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内容(根据本单位职能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列举10部以内法律)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责任股室:预算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责任股室:会计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责任股室:国库股) 4. 《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责任股室:非税股、综合税政股) 5. 《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责任股室:财监股)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责任股室:国资股) 7.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责任股室:金融股)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安徽省信访条例》(责任股室:办公室)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责任股室:各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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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本年度重点普法时间节点 |
1.“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民法典宣传月。 3.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 4.“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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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根据本年度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列举10项以内项目和活动) |
1.2月份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 2.3月份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 3.4·15局机关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讲; 4. 4月份开展全县代理记账人员《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普法活动; 5. 开展好5·12防灾减灾日宣传; 6. 6月份金融股联合县除非办成员单位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 7.8月份国资股进企业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执法普法宣传; 8.9月份开展《政府采购法》普法活动; 9.10月份会计股开展《会计法》执法普法宣传活动; 10.12月份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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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普法平台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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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 |
张 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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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
办公室 综合税政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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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联络员: |
黄 荣 张玉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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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6512754 6514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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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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