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186/202502-00005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民,报告,DOC,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2-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法治政府建设
内容概述: 歙县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性: 有效

歙县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作者:歙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2-14 09:12 信息来源:歙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202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关键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财政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取得积极进展。

一、2024年财政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确保财政工作始终走在法治轨道上。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举办财政系统法治能力培训班,组织观看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认真学习“安徽省干部教育在线”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教育专题教学模块,收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相关财政法治工作学习资料,由各股室负责人结合业务在学习会上领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压实财政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财政法治领导小组作用,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论指导。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担负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部署法治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依法理财情况,确保法治精神在财政工作中得以充分体现和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积极分解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任务,坚持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坚持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把学法用法摆在财政业务的突出位置。坚持重要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先后7次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关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财政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在紧密结合财政法治工作实际的基础上,扎实推进财政法律规范体系、财政法治实施体系、财政法治监督体系、财政法治保障体系建设。为下一步整体谋划并系统推进财政普法、法治财政示范建设、依法行政考核与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等相关工作提供思路与指导。

(二)全面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财政法治建设成效亮点纷呈。

一是建立激励机制,对上争取成效明显。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5261万元,同比增长1.3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58765万元,同比增长29.2个百分点。全县争取到位上级补助资金37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8.6亿元,全县民生领域财政支出达到48.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7.2%,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二是扎实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出台《歙县项目入库与零基预算全面衔接管理办法》,突出促统筹、保重点、紧关口、讲绩效,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显著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质效,改革经验被国务院办公厅《政务交流》刊发推广。出台“财税30条”清单化工作举措,加大企业走访服务力度,坚持依法治税与助企纾困并举,实现产业发展和财源建设互促共进。落实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减免税额6764万元,支持先进制造业“轻装上阵”。完善“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直达快享”机制,兑现新型工业化等各项涉企专项资金4796万元,支持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坚持以亩均论英雄,兑现企业城镇土地集约利用奖励资金402万元,拨付闲置厂房收储资金4000万元,全力支持低效闲置工业用地处置盘活。安排开发区创新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创建。强化财金协同输源头活水。拨付县担保公司风险补偿资金240万元,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兑现贴息贴费资金291.4万元,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稳步下降。印发《歙县普惠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统筹资金3000万元设立普惠金融创新发展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市场主体信贷支持力度。发挥歙县产业转型升级基金投资牵引作用,所投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持续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和不良资产压降行动,完成棠樾牌坊群、颐高购物广场、汪满田茶业等不良资产处置化解,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效提升。坚持双轮驱动扩有效需求。消费潜力持续释放,安排财政资金350万元,大力实施“徽动消费”行动,带动消费6000余万元;兑现购房奖补资金1979万元,发放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贷款5000万元,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项目投资积能成势,全年对上争取各类财政补助资金37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8.6亿元,保障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城市公益性公墓、长陔岭隧道、城乡供水一体化等一批重点民生项目建设。三是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监管,促进行业质量提升。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的推进,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许可审批也从事前审批改为事后承诺制审批。为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规范会计行业行为,财政局持续开展代理记账机构违法违规、虚假承诺等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三年来全县累计已办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机构有12家,已清理检查12家,经核查实地检查督促,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已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机构2家、分支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1家、未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已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共9家)。截至目前,我县共有正常经营的代理记账机构19家,其中2024年新批准黄山忠星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黄山明捷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资格2家。四是全面深化财政改革,管理效能稳步提升。相继出台《关于做好歙县地方政府债券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歙县政府专项债券资产管理一揽子实施方案》,规范专项债券项目资产权属划分及运维管理,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的“收益”属性,取得债券专项收入1.5亿元,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完成闭环管理。国资国企改革持续深化,印发《歙县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整合完成102处资产、股权划入农文旅集团,三家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280亿元。完成全县94家国有企业产权信息登记工作,开展国有企业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专项整治,国资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建立全县国有资产资源数据库,新安江防洪工程等弃渣公开出让取得收益1.2亿元,核酸小屋实现“再就业”、潭渡小学转型为黄宾虹艺术研学中心,一批闲置国有资产资源得到盘活利用。五是依法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财会监督效能不断提升。聚焦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开展财经纪律重点监督检查,向单位反馈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持续推进“小金库”治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切实维护财经秩序。深入推进县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财政资金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不断提高。六是强化地方金融风险防控,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严格执行歙县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1+5+X”化债方案,稳妥有序化解政府法定债务、政府隐性债务、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等领域风险。强化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切实加强“7+4”类机构日常监管,常态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督促指导金融机构加大不良资产化解处置力度,降低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截至2024年末,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4.27亿元,较年初减少3.68亿元,全县不良贷款率为1.18%,较年初下降1个百分点,金融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七是落实落细政策兑现,夯实项目建设。争取到位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9.9亿元(含2023年底到位2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9.52亿元,筹集调度资金2.08亿元,有力支持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公益性公墓、城乡供水一体化等一批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坚持以亩均论英雄,兑现企业城镇土地集约利用奖励资金402万元;加大企业创新支持力度,完善“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直达快享”机制,及时兑现新型工业化等各项涉企专项资金2443万元兑现购房奖补资金1802万元,积极推进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工作,已发放项目贷款5000万元,计划授信5500万元,支持打好保交房攻坚战,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加大涉企信贷投放力度,新增贷款14.14亿元、增长4%,满足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成功申报全国首批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争取到位中央试点奖励(预拨)资金3960万元,预计撬动社会投入5179万元。

(三)全面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推动财政法治得到有效实施。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按照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关于歙县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决议,配合做好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等工作。二是切实加强财会主责监督。认真贯彻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四)强化普法宣传和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执法,财政法治保障进一步强化。

一是持续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全国财政“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总结宣传财政普法的工作亮点与成效。坚持以“12·4”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在局机关开展“每月一法”普法活动,持续开展财政法律法规与其他重要法律的宣传解读。二是将依法行政纳入财政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体系,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三是梳理、运用财政法律法规和重大制度性文件。全面梳理财政法律法规、非财政领域法律法规中的财政条款,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对财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供财政干部特别是新入职干部学习参考。

(五)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财政局通过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来规范行政权力,并成立财政局专门的内部控制委员会,对涉及资金分配、行政审批、财政执法、行业监管等业务职权进行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并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这些制度覆盖了各个关键领域和环节,形成了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具体表现为:一是制度建设方面。2024年度财政局制定了《关于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的实施意见》《歙县普惠金融创新发展专项》《歙县受灾企业财税金融政策支持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工作原则、职责分工、检查流程等要求,为工作行政权力制约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平台建设方面。财政部门依托信息化手段,建设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一单两库一指引”“互联网+监管”平台等,实现了检查数据的实时共享和智能分析。同时,还建设了信用平台,将检查结果与企业信用挂钩,增强了监管的威慑力和约束力。三是在财政信息公开方面。财政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他们持续推进财政政策、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这不仅增强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也提升了公众的信任度。

(六)落实依法治县任务,全力做好依法行政经费财政保障。

县财政积极支持法治监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尽力而为将法治建设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县级公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据统计,截至目前,一是安排县司法局普法宣传4.6万元、基层司法业务71.02万元、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项目)30万元、社区矫正7.96万元、装备经费6.81万元等合计142.71万元。二是安排政法委维稳专项基金25万元、村(社区)综治经费(平安建设)32.14万元、网格化管理专项经费48.08万元等合计141.62万元。三是安排县公安办案业务经费145.80万元、电警交通设施租赁费287.42万元、城区文明交通劝导服务117.07万元、平安经费49.83万元、犯人给养费及拘役场所补助49.01万元、装备费104万元、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经费36.74万元等合计1201.68万元。上述共安排县司法局、政法委、公安局共1486.01万元。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县财政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运用不够深入。二是存在对地方财政领域财政法治建设的调研还有待加强。三是财政队伍缺乏具备法律和财政知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四是法律顾问团队为财政决策提供支持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着力加以改进。

三、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县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工作,深入推进财政法治体系建设,为财政发展改革事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财政法治力量。

(一)坚持依法履行财政职能。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组合使用政策工具,保持适度支出规模,强化重点领域资金和政策支持,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把同样的钱花出更大成效,放大政策组合效应,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切实提升预算管理效能。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二)不断提升法治监督效能。强化财会监督,进一步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加强对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的监督。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综合查一次”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巩固和深化巡查整改成效。

(三)统筹强化财政法治保障措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让法治成为政府的行为底色。做好财政法治培训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带动财政干部模范践行。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创新普法方式,持续开展财政法律法规与其他重要法律的宣传解读,推进有效普法。

(四)加强财政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培训、引进人才、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干部队伍继续教育、提升信息化水平和职业道德教育等手段,切实加强县级财政部门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财政部门法治化水平。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歙县财政局    

                                2025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