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186/202402-00006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2-20
发布机构: 歙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2-2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法治政府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歙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作者:歙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2-20 11:30 信息来源:歙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2023年以来,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财政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财政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论述等,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班子带头学,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结合财政实际制定2023年度党组理论组理论学习计划,按要求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专题研讨7次;结合主题教育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同时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制度法规,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制度面对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文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财政实际问题的能力。

2.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压实财政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财政法治领导小组作用。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担负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部署法治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依法理财情况,确保法治精神在财政工作中得以充分体现和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积极分解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任务,坚持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坚持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把学法用法摆在财政业务的突出位置。坚持重要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二)全面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完善内控制度,强化作风建设及廉政教育。督促全局各股室积极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和学习强国平台学习要求,高质量完成学习任务。加强全局意识形态自觉性教育,常态化开展党性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严格落实财政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内控制度执行,做好我局各股室重要节点廉政风险提醒防范工作。

2.守正创新,积极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能力。今年创新推出“亩均贷、人才贷、专精特新贷和绿税新安贷”4款融资担保产品,新增首担25户,15870万元,小微企业获贷率58.7%,全市排名第一,企业融资难得到有效缓解。二是大力开展五进走访。认真组织开展市场主体五进走访活动,全市第一家完成走访任务,覆盖率100%;今年共组织开展7场银企对接活动,参与对接企业218家,对接资金43.6亿元,创历史新高,企业融资满意度高。三是化解金融风险成效显著。2023年我县未新增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歙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已为李纯波(盛世非融资担保公司)案件涉案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89.28万元,案件未执行到位金额818万元。因已查封的涉案财产系装修物,目前难以处置,2023年10月27日,歙县人民法院下达了执行结案通知书(20231021执382号—386号),终结本次执行。王娇娇和李纯波(盛世非融资担保)案件得到成功化解,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陈案化解任务目标,目前全县非法集资存量案件全部化解清零。四是突出“四化联动”助企惠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稳步向好。精细化落实采购政策,严格执行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评审价格扣除和支付预付款等政策,2023年全县完成政府采购金额6319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5877万元、占比为93%;落实绿色采购政策,办公设备、电器、乘用车等完成采购944万元,绿色采购比例达100%;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自查自纠及清理工作的通知》,及时清退供应商履约保证金189万元。多元化加大金融扶持,推进“政采贷”工作,根据供应商需求,加强与农商行对接,通过徽采云平台,发放全市首笔“政采贷”贷款80万元;创新应用线上预付款保函,加强与供需方沟通和申请流程指导,成功开出全省首单预付款电子保函。标准化执行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5起、举报2起,约谈6家采购单位和4家代理机构,重点抽取4家代理机构开展年度检查,督促业主和代理机构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规范编制采购文件,严禁设置隐形门槛和壁垒,打造公平、阳关、法治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培训提升。鼓励引导代理机构积极报名参加省、市组织的政采业务培训班,搭建县级政采业务培训平台,组织召开全县代理机构和预算单位政采业务会议4次、培训500余人,有力提升各单位从业人员政策和实操水平。五是奋力推进依法治企。黄山市徽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歙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设立了法务部门,充分落实依法治企工作。

3.持续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打造与现代化财政制度相适应的财政法治实施体系。一是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7月-9月,联合县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整治的重点为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在财政部门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以及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但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代账机构。清理核查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代账许可证书的机构1家;实地核查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并取得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共有4家。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持续深化会计行业“放管服”改革,积极改革会计行业行政审批方式,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方式,申请机构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可以自愿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相应行政许可。三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结合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15家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持续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和虚假承诺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其中2021年以来以告知承诺制改革取得资格的有4家,备案的1家,2023年8月审批1家。制发文件严明责任,落实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职责。四是动态调整涉企收费清单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会同县发改委、县科商经信局对县级涉企收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同时,对全县收费基金项目实行“一网清”,及时进行公开、公告和动态调整,方便公众查阅,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动态调整后的我县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有行政事业性收费30项、政府性基金8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4项、考试考务费8项。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管与合法性审查。2023年我局牵头草拟的规范性文件共3件,分别为《歙县城镇土地集约使用奖励办法》(财综〔2023〕70号)、《歙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歙政办秘〔2023〕52号)、《歙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歙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办法》(财国资〔2023〕157号)。上述文件全面履行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向相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并通过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提交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时顺利过会。

(四)积极开展多渠道监督,构建与服务型政府相匹配的财政法治监督体系,严格规范公共文明执法。

1.切实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和备案程序,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实现财政权力事项公开,财政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公开。主动向县人大汇报财政预决算收支调整,积极参与政协民主协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制度,统一规范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财政系统执法人员培训和证件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共7人,全部顺利通过考试,通过率为100%。积极开展执法证更换新证工作,共77人次办理了新的执法证,做好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数据录入和管理工作,夯实了文明执法基础。

3.认真落实“谁执法普法”责任制。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将任务分配到业务股室,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进行普法宣传和运用,不断提高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水平。5月份到歙州佳苑、银龙小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内容普法宣传,把涉及农村农民的法律知识、妇女权益保护、乡村振兴政策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细致地向过往群众宣讲、普及法律常识,受到群众的热烈响应;5月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了民众的国家安全意识;615日,联合县政法委、公安局、人行、徽城镇等部门在行知学校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616日,与县经济开发区联合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企业活动,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普法和防非知识宣传。617与县教育局联合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校园活动,通过讲座、发放《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手册,让学生牢固树立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7月5日至10日联合金融股、办公室到许村镇、上丰乡、森村乡等乡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宣传。9月13日联合歙县工行到横店影视城开展“筑牢全民防 反诈防护墙”普法宣传活动。11月23日联合黄山市财政局到北岸镇开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黄山”普法宣传活动。11月29日至12月5日到歙州佳苑及银龙小区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并结合非公党建走进金信财税、华邦古楼新材料、金仕材料包装等企业送宪法活动。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提升信访办理质量率,力求做到信访件督办“快、准、严”。2023年累计按时办结当年度受理协助办理各类信访10件,没有发生因工作处理不当而引发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群众上访事件。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全年受理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5件(承办2件、协办13件)和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协办件24件,已全部办结,面商率达到100%,代表委员对我局办理工作的满意率为100%。当年共受理协办信访事项10宗,所有的信访事项已全部及时妥善处理。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经费保障情况。

全面落实依法治县、依法行政经费财政保障制度,法治建设工作所需经费均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积极支持法治监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2023年,县级财政安排法院矛盾纠纷调解“帮帮团”经费8.74万元,扫黑除恶专项办案经费10万元,装备费用23.34万元、办案经费187.33万元等,合计220.67万元;安排政法委司法救助19.6万元、综治经费28.4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救治费用2万元、扫黑除恶工作经费19万元、网格化服务管理专项经费200.49万元、见义勇为奖励资金1.3万元、法学会10万,平安建设10万,反邪教3万、维稳专项基金费用76.9万元,合计370.69万元;安排司法局普法宣传法治建设10万元、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县级配套经费30万元、法律援助70万元、安徽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经费5.6万元、专职人民调解员经费23.27万元、医调委专项经费1.94万元、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县级配套经费2.04万元、社区矫正15万元、困难群体法律援助0.5万元、普法宣传、法治建设宣传费13.18万元等,合计90.85万元。2023年安排县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法院法治政府建设经费总计达682.21万元,保障了全县法治政府工作强力推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县财政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干部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的能力有所不足。二是法治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因业务工作专业性较强,法治宣传活动较为单一,以财政政策宣传和开展业务培训为主。三是财政法治力量较为薄弱,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越来越高,法律专业人员配备有所不足。四是新形势下对财政干部法治培训方法创新不够,面向社会宣传财政法律知识的渠道仍需进一步扩宽。

三、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县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部署,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依法保障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实施,统筹推进财政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建设,确保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健运行。 

 (一)持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强化预算约束,严格落实习惯性过紧日子要求。依法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加强对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监督。 

(二)健全财政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完善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履职尽责机制,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做好财政“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重点加强基层财政法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依法履行财政法治职能。一是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推进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二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财政政务服务水平。三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规范好涉企收费。继续以“徽采云”监管平台为抓手,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持续推动全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歙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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