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歙县县委: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财政局、县司法局等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积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行财政职能,财政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财政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论述等,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财政实际制定2022年度党组理论组理论学习计划,按要求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专题研讨6次;组织“举旗帜•送理论”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1次;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同时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财政实际问题的能力。
2.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积极分解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任务,坚持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班子成员充分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落实执行、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把学法用法摆在财政业务的突出位置。坚持重要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一是持续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切实改变财政部门“既管资金又管项目”的现状,将歙县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中心划转至县政府办公室、歙县民生工程工作中心划转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门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调。二是同步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按照县委编办统一要求,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通过调整2022年度我局权责清单32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29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力1项)、公共服务清单13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项,与县政府同步在政务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布。
2.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21〕150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会计行业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的通知》(皖财会〔2021〕99号)文件要求,持续深化会计行业“放管服”改革,积极改革会计行业行政审批方式,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方式,申请机构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可以自愿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相应行政许可。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一是结合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联合县人社局对锦桥财税公司会计信息和执业质量检查,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紧密结合,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对地方投融资平台(徽投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是选取4家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情况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深入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切实提高政府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大力开展“五进”走访。扎实开展“五进”走访,综合运用微信群、宣传标语、小册子、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活动以来各成员单位共组织12549人次走访市场23916次户,累计发放金融助企纾困政策和明白纸二万余份,全面提高了金融助企纾困政策宣传覆盖面和提升政策知晓率。二是着力抓好问题解决。建立与金融机构问题收集、转办、结果反馈机制,形成工作闭环。共收集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问题5428个,落实资金13.64亿元。年末市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企业注册达6304户,比年初增加5116户;小微企业信贷获贷率全市第一;融资担保平均担保费率0.7%以下,全市最低。市场主体信贷可得性、覆盖面、便利度明显提升。三是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以“徽采云”监管平台为抓手,以评议指标为指导,多措并举推动全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稳步推进指标考评争先进位;压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全面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和合同预付款比例等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强化与纪委部门的协调联动,对县纪委转办的歙纪信转字〔2022〕114号信访材料,及时会公管局开展联合调查处理。对安徽般若医疗贸易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一事进行了立案,在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前提下,依法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起到了震慑作用,有力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市场秩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和备案程序,相继出台了《歙县县级财政性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歙县2022-2026年乡镇和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歙县双招双引财政扶持若干政策》等规范性文件。同时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实现财政权力事项公开,财政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公开。主动向县人大汇报财政预决算收支调整,积极参与政协民主协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制度,统一规范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执法检查中,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检查内容和方式,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二是依托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摇号匹配检查结果录入等,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三是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共7人,全部顺利通过考试,通过率为100%。积极开展执法证更换新证工作,共77人次办理了新的执法证,夯实文明执行基础。四是开展妨碍民营经济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规范了2019年以来制定或实施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更好的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五是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梳理工作,并及时报送最新的权责清单。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提升信访效率,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集资融资领域信访排查维稳工作,加强对家庭矛盾纠纷等风险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2022年累计按时办结当年度受理协助办理各类信访6件,没有发生因工作处理不当而引发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群众上访事件。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全年受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23件(主办1件、协办22件)和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协办件25件,已全部办结,面商率达到100%,代表委员对我局办理工作的满意率为100%。当年共受理协办信访事项6宗,所有的信访事项已全部及时妥善处理。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全面落实依法治县、依法行政经费财政保障制度,法治建设工作所需经费均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积极支持法治监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2022年,县级财政安排政法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专项业务经费3万元、综治及平安县建设专项业务费10万元、维稳专项资金121.9万元、司法救助资金25万元、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救治费用15万元、扫黑除恶工作经费2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司法救助金40.3万元,合计235.2万元;安排司法局调解中心(县医疗纠纷调委会专项经费)5万元、人民调解员经费64.8万元、社区矫正10万元,普治经费3.5万、行政复议2万元、法律援助29.5万元、法律顾问费7万元,安徽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经费1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下达指标210万元,其中政法转移支付203万元、法律援助以奖代补专项经费7万元,合计346.8万元;下达法院上级转移支付指标276万元。
综上所述,2022年安排县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法院法治政府建设经费总计达858万元,保障了全县法治政府工作强力推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法治学习有待深入。部分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亟待提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识还不够全面,主动学法热情不够高。二是普法宣传有待创新。普法宣传教育缺乏创新意识,普法宣传工作深度和氛围不浓,缺乏针对性和新颖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三是运用法律能力有待提高。大部分干部对财经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了解,但应用实际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足,临时抱佛脚时有发生。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制培训。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论述。继续加大“八五”普法宣传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不断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意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财政干部法制培训,组织财政干部积极参加法治培训和执法证考试。
(二)加强普法宣传。围绕“财政惠民政策”、“减税降费”、“零基预算”、“ 金融风险化解”等主题,精心组织各类财政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履行职能。一是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推进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二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财政政务服务水平。三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规范好涉企收费。继续以“徽采云”监管平台为抓手,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持续推动全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歙县财政局
2023年2月28日
抄送:县政府,县委依法治县办,市财政局。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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