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186/202102-00012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1-02-26
发布机构: 歙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2-26
生效日期: 2021-02-26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歙县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内容概述: 歙县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性: 有效

歙县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歙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2-26 17:01 信息来源:歙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财政局、县司法局等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局结合财政部门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黄山市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黄财税〔2017〕556号)和《中共歙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歙法治委〔2020〕2号)、《歙县人民政府2020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歙府法领〔2020〕1号),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1、贯彻执行积极财政政策。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7.7”特大洪灾影响,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加大政策对冲,积极推动经济恢复性增长和高质量发展。落实中央和省、市一系列财税扶持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加力兑现应对疫情共渡难关的“中小微企业十二条”政策措施,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税费负担,全年新增税费减免1.79亿元;及时出台财政(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灾后恢复政策“十条”,统筹资金3.15亿元用于灾后基础设施修复、保市场主体和保基本民生,为81户受灾企业提供担保贷款3.2亿元,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全面落实惠企纾困政策,全年拨付涉企资金1.77亿元,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有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2、组织实施财政收支管理。加强财政收入管理,认真落实县人大财政预决算决议,落实预算调整、预算草案向人大报告制度,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歙县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歙县2019年度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188316万元,增长1.4%,组织全县公共预算总财力4387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2587万元,增长5.8%,土地出让收入稳中有升。规范和优化财政支出,制定《歙县部门预算供给政策改革实施方案》(歙政办秘〔2020〕13号),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优化支出结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0566万元,增长6.8%,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40973万元,增长73.3%,财政收支规范有序、平稳增长,有力夯实了政府治理的基础。

3、完善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制定《歙县“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举报奖励办法》、《歙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歙县城镇土地集约使用奖励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经费管理的通知》、《歙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歙县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财政管理政策,进一步规范全县财经经济秩序;着力加强绩效管理,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制定《歙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实施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开展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价试点和重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全年实施绩效评价项目68个,金额26.68亿元,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效益。

(二)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

1、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积极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完成24个部门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编制和公开公告;有序推进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实施项目67个,总预算资金126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确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各类市场承载主体260余家,涉及购买服务主体14个部门,已签订合同项目金额12156万元,完成支出9552万元,大力培育和支持了社会组织的发展。

2、全面实行权责事项清单管理。开展我局财政、金融领域权力事项清理归并,规范后保留行政权力事项25项,其中行政审批类1项,行政处罚19项,其他权力5项;实行收费基金项目清单动态管理,2020年底,县域内实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8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12项、政府性基金8项、考试考务费8项;公布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财政监督检查项目清单6项。

3、积极落实法治建设经费保障。实行“零基预算”改革,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及时将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门行政执法经费全额列入预算;安排县司法局依法行政、行政复议等工作经费9.6万元,律师公证管理及办案经费226.8万,调解经费36万元,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经费43.4万元,法治工作及普法宣传12.8万元,基层司法业务38.5万,信息化建设等87.5万,全年共计454.6万元。

(三)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

坚持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中共歙县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组讨论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及要求、组织实施、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等予以规范;聘用安徽赵洪亮律师事务所赵洪亮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动态化、公开化、信息化管理,及时清理到期规范性文件7件,其中继续有效实施的4件,废止文件3件;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对2019年至2020年6月我局发文的318个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对 6月以后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不断提升财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组织全县财政系统新招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基本实现了财政人员执法资格全覆盖;组织局机关8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制部门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并参加法律知识测试,均取得很好成绩,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全面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层级、检查内容和方式,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全县财务清理、乡镇财务互审互查等专项检查,执法工作中始终坚持执法主体适格、依据明确、程序规范,公平公正执法;加强行业日常规范和监管,积极推进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减少督查检查等行政执法事项次数,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权力监督,持续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工作,制定《歙县财政局内部层级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有效防控财政业务和管理中各类风险。

(五)开展“七五”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日活动,宣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并发放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材料,营造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有助于企业职工树立宪法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努力让宪法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的信仰。

2、进行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利用“赏新安美景、悟初心使命、筑信仰之基”及“追忆历史筑党性,谨守初心担使命”等主题党日活动和组织开展的保护新安江、脱贫攻坚和防疫救灾等中心工作积极进行主题法治宣传;积极开展“江淮普法行”宣传活动,专题制作新安江保护宣传片、发布《安徽省“六稳”“六保”财政政策清单》并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宣传;通过邀请法律顾问赵洪亮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和集中观看视频等方式,组织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和宣传。

3、进行财政“七五”普法宣传。制定《2020年度全县财政系统普法责任清单》,通过各责任股室进行普法宣传和运用,不断提高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水平。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派专人到县属国有企业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引导广大职工干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投融资正确理念,理性选择投资渠道。开展《预算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就《条例》与严贯彻落实《预算法》要求、与近年来推行的各项财政改革相衔接、与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与全力做好“六稳”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解读。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财政法治工作队伍不强。受人员编制和专业配置等影响,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分散在各业务股室,具体由办公室、综合税政股牵头负责,但办公室事情繁杂、综合税政股人员有限又无专业法治人才,各股室投入力量有限、水平不齐、难以形成合力,财政法治工作队伍急需加强。

2、财政法治工作有待提高。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是建设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法治歙县的应有之举,改革发展是常态,财政法治工作任重道远,我县财政在政府预算、资产、债务等全链条管理,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财政服务,加强基层财政法治建设指导和督促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

3、法治建设培训有待加强。全面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有之策,内容丰富、专业性强、要求严格,仅靠理论学习和自我学习实践很难适应法治工作要求,法治建设工作的培训有待持续推进,尤其是要加大对法治工作联络员和基层财政法治工作者的专业化培训。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坚持党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学习重点内容,利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干部学习例会、专题法治讲座(培训)等多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全面建设法治财政,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2、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配合的良好工作机制。领导小组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听取法治政府、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始终强调要以法治建设为契机促进队伍和制度建设,保障财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0年4月,局党组听取了《歙县财政局2019年法治财政工作总结》和《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县级任务推进情况汇报;8月,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调度会上做财政法治建设专题报告;12月,听取向县委依法治县委和县依法治县办报送的《歙县财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推进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将第一责任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年度述职述法。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落实法治财政工作任务。根据《纲要》(2020-2025)精神,结合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和省市法治财政工作要求,梳理我局2021年工作任务,进行逐项落实;充实法治工作力量,推动法治工作专业化;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财政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强化干部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改革发展意识。

2、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继续完善财政预算管理,推行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实行政府预算、资产、债务等全链条管理;进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财政服务;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行政,规范行政,促进我县法治一体化建设。

3、推进法治财政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完善审核程序,明确审核责任;完善对重大决策、政策出台的事前调研、论证,事后追踪、评估工作制度;根据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关于财政方面的制度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我县实施办法,推动财政法治建设。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