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财政局2019年法治财政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打算
今年来,按照《歙县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歙府法领〔2019〕4号)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按照《中共歙县县委、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歙发〔2019〕5号)文件要求,及时研究制定我局“三定方案”;落实机构改革牵头职责,加强对涉改单位的预算经费划转、账户撤并、国库集中支付、会计管理、资产划转等工作指导,理顺和规范机构改革后单位预算管理,保障机构改革顺利实施。加强全县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建设,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开展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清理工作,明确行使权力应担责任,形成政府权力、责任事项、追责情形“三位一体”的权责体系,目前共保留22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审批类1项,行政处罚16项,其他权力5项。实施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启用财政一体化平台政府采购模块,推动政府采购和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依法依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和行政复议,全年办结政府采购投诉7起,行政复议1起。
(二)提高财政制度建设质量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严格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查、公布、解读、备案、清理等各项程序规定,今年共清理11件,其中继续有效实施的共8件,废止文件1件,修订文件共2件;聘用安徽赵洪亮律师事务所赵洪亮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定《歙县财政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歙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歙县人民政府关于歙县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财政财务相关制度,不断提升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能力。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全县财政系统新招录人员,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基本实现了财政人员执法资格全覆盖。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今年组织8名职工参加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班并参加测试。财监室在行政执法时已经全面推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整治、“一卡通”专项整治、差旅费专项检查、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等17个专项检查,不断规范各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在县人大会议上提交《关于歙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供全体人大代表审查;坚持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认真做好涉及财政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接受县人大审查2020年度部门预算审查,吸纳接收审查意见。全面深化政务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按要求一律对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监督。
(五)全面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现代经济知识、财政财务知识、党章宪法监察法及财经法律法规知识等,作为学习的重点,不断提升局领导班子依法理财能力水平。将法治学习机关学习会学习计划,在全县财政春训会上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深入学习党内法规、行政法律法规、财经法律法规等,提高财政干部特别是财政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素养。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日活动,通过户外显示屏、广告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企业宣传宪法精神,增强国有企业广大职工的宪法意识,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促进法治企业建设。赴昌溪乡开展“建设法治歙县巾帼在行动”系列活动,宣传《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增强妇女同志知法用法意识。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配合的良好工作机制。按照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全面布置我局“七五”普法工作。投入法治工作经费15.9万元,普法宣传经费31.3万元,为全县法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财政法治工作队伍不强。没有挂牌设立专门的法治机构,各项法治工作分散在预算、国资、综合、行财等股室,具体由办公室牵头负责,而办公室日常业务繁多,对财政法治工作投入精力有限,难以有效整合各科室力量形成整体合力。
(二)财政法治宣传方式单一。目前,我局的财政法治宣传工作主要是通过网站、户外显示屏、知识讲座等方式,与其他区县财政部门在宣传上有差距,比如休宁县财政部门制作法治微电影、市财政局举办法治征文活动及编制《以案释法案例选编》等。
(三)法治联络员作用发挥不充分。平时各股室法治联络员工作各自为政,没有定期通过召开座谈会、培训会等方式听取法治联络员对财政法治的意见建议,法治联络员骨干作用为充分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财政法治队伍建设。目前,我局机构改革已获批,根据方案将成立综合税政股,具体承担财政普法工作。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股室具体职能,抽调业务扎实的人员充实综合税政股,推动法治工作专业化。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财政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强化干部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改革发展意识。
(二)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方式。继续落实上级各部门关于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参加全县“12.4”普法活动,创新利用微电影、自媒体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做到有声势、有影响、有特色。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行政,规范行政,促进和谐。
(三)推进法治财政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完善审核程序,明确审核责任。根据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关于财政方面的制度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我县实施办法,比如我县县属国有企业商务接待、公务差旅、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按照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继续落实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的相关制度,推动财政法治建设。
歙县财政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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