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16X/202308-00009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8-08
发布机构: 歙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8-08
生效日期: 2023-08-08 10:01:35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关于“房屋买卖”有关问题的情况说明
内容概述: 关于“房屋买卖”有关问题的情况说明 性: 有效

关于“房屋买卖”有关问题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8-08 10:01 信息来源:歙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咨询:请问想从本村另一户住户处买自建房,村民之间签署的买卖协议是否有效?是否能过户?

司法局回复:您好!农村自建房买卖需双方同属于同村农民,卖方必须要拥有两处以上房子,就是要确保卖掉这间自建房,自己也还有居住的房子。因为你卖掉自建房后,就不能再重新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每户农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买方必须是本村村民,且目前没有自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