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16X/202206-0000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民,意见,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2-06-13
发布机构: 歙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2-06-13
生效日期: 2022-06-13 11:11:21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司〔2022〕32号 词: 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性: 有效

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作者:歙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6-13 11:11 信息来源:歙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歙县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高气质现代化旅游名城建设,决定在全县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有关法治人才建设的要求,完善行政执法培训工作体制机制,统筹整合各种培训资源,根据司法部“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以下简称培训工作)”的职责要求,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和效率,建立培训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机制。

二、工作要求

开展规范、系统、全方位的培训体系建设,是建设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可结合实际合作开展培训工作,共同探索培训标准化工作模式,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培训体系。县司法局可结合本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建立本系统不同层级的执法业务培训体系;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执法领域可重点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特别是执法力量下沉到乡镇后,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有效方式方法。

三、工作内容

(一)摸清培训现状、了解培训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各执法部门要对近年来、特别是机构改革以来,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培训效果、培训保障等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掌握培训工作的基础情况。特别是针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座谈、个别谈话、问卷等多种方式加强培训需求调研,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

(二)明确培训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高效率地开展培训工作。要加强条块结合、形成合力,进一步明确实施培训工作的责任,县司法局要结合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重点负责通用法律知识、新颁布的重大法律法规等方面培训;行业部门重点负责本系统执法业务知识和行业执法技能等方面培训;基层综合执法单位重点负责执法流程、执法能力、风险防控处置能力以及文明执法等方面的培训,积极高效地完成培训工作。

(三)区分培训类型、拟定培训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培训工作。要对本地区、本系统培训工作作出年度安排,按照分级分类要求,针对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前的岗前培训、取得执法资格后的业务知识更新培训、新法律法规培训、专项工作培训等在岗培训以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后的离岗培训等需求,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作出培训计划,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同时,可将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人员、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以及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等涉法事务工作人员的培训一并纳入培训计划。

(四)优化资源配置、畅通培训渠道,规范化开展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现有培训机构的作用,特别是本系统网络在线培训机构的作用,探索便捷高效的培训渠道,加强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发挥好县委党校的作用,也可委托具备条件的有关高校、社会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提升培训质量。

(五)加强师资管理、丰富培训方式,保障建设工作有序进行。要加强培训师资管理,建立本地区、本系统培训师资库,要注重从实务部门培养师资力量,讲课效果好的,充实到培训师资库,并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充分发挥网络培训优势,鼓励执法人员在线自学。

四、组织实施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经费等保障机制,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培训工作,要增加经费支持,为培训工作稳步推进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要因地制宜,强化制度建设。明确执法培训对象的培训要求,确定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及重点、培训人数、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课程及学时、培训频次等,结合实际制定培训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要注重经验总结和培训结果运用。注重与其他部门组织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准、廉政警示教育等方面培训统筹考虑,做好衔接,避免重复。做到培训成果的量化、数字化,可重点选择在培训类型、培训课程设计、培训学时比例、培训教材资料、培训考核、培训题库等方面探索形成标准化指标,共同研究形成培训标准化体系,并注重培训结果的应用。

请各乡镇、各执法部门将附件1《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电子版报送至县司法局。

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资规局、县生态环境分、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族宗教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各安排2-3名精通执法业务的人员作为县级师资力量,填写附件2《行政执法培训师资库人员信息表》电子版报县司法局。

各执法部门着手梳理本部门执法过程中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并填写附件3《歙县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清单》,电子版报送县司法局。

以上材料请于2022年6月18日前报送,县司法局将适时组织召开培训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工作共性问题,推动培训体系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联系人:凌晶晶     联系电话:0559- 6521569

邮箱:sxhfscg@163.com

附件1: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附件2:行政执法培训师资库人员信息表

附件3:歙县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学法用法清单

 

                         歙县司法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