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司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以来,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职能,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习宣传,推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二是用好歙法讲堂平台,制定三年学习规划方案与学法计划,推进全局学法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具体法条、定期进行案例分析研讨,邀请律师授课等,帮助干警在实际工作提升法律实用化,多方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
(二)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统筹发展。一是统筹推进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2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会议3次,全面依法治县暨平安歙县建设工作会议1次,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二是扎实做好反馈整改工作。认真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明确了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推动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三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了《歙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主体班教学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歙县建设强大动能。四是常态推进其他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按旬报告制度、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制度、法治信息报送机制。2021年,共上报旬报36期,季报4期,备案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6件。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稳步前进。一是在全县行政执法部门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68项,进一步深化“减证便民”行动。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开展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等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133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90件、废止25件、需修订16件、已修订2件。三是出台《歙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完成各类文件、政府合同、重大决策事项审查111件,出具审查意见225条,其中审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6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3件,公平竞争审查率、合法性审核率、备案率均达100%。。四是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全县314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培训与考试,提高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和能力,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抽查2020年度案卷118件,反馈评查问题91个,出台《歙县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各执法领域开展法治责任落实情况督察和执法监督检查。五是对行政复议听证室、行政复议接待窗口进行升级改造,安排专业律师提供接待咨询和受理服务。通过即时办理模式,释法明理、即调即处化解案件,把矛盾消化在萌芽和初期状态。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2021年,承办县政府出庭应诉案件6件,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2件,所办理的案件群众满意率100%。
(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一是认真总结“七五”工作经验,宣传“七五”普法先进典型,认真谋划“八五”普法规划。二是大力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大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企业经管人员、企业职工学法用法。三是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载体,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打造提升了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四是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全县累计开展普法活动200余场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8万余份。
(五)推进法律服务质效优化升级。一是强化规范管理,优化法援服务质量。制定《歙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方案》,落实两高三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文件,完善值班律师工作机制。及时做好案件各环节量化考核工作,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注重法律援助宣传,加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二是完善便民举措,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予以减免公证费用,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提高公证服务能力。持续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活动,开展歙县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2021年,共办理公证案件200件。三是发挥律师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规范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歙县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人民律师为人民、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2021年,共办理法律援助570件,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资金投入63万元,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1214.42万元。
(六)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和重点人群管控。一是常态化组织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及时妥善处理化解各类基层矛盾纠纷。加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力度,增强司法所和基层调解工作力量。认真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护航建党百年”专项行动,扎实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稳定工作。2021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1620件,调解率100%。成功调解1561件,成功率达96.4%。二是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专项检查活动。落实社区矫正对象走访跟踪不足工作整改,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隐患大排查、“护航建党百年”隐患排查及国庆逐人见面核查。开展社区矫正领域重点案件自查评查,抓实减假暂排查整治。落实省厅“三个规范性文件”学习,进行矫情分析和分类分等级管理。2021年,开展网上和实地督查10次,及时发现并指出司法所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并督促有关司法所进行整改,未发现脱漏管的社区矫正对象。2021年,接收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189名,解矫社区矫正对象205名,开展委托调查评估42名,处罚社区矫正对象37名。三是全面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工作,推进全国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系统试运行,严格落实“一人一档”工作要求。制定《远程帮教会见工作制度》《远程帮教会见工作要求》,受理家属申请视频会见156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乡镇、村(社区)、组三级排查走访,走访安置帮教对象2628人次,为困难帮教对象家庭帮扶实事46件,落实必接必送人数58人。将对特殊人群重点管控作为全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一系列有效举措,确保特殊人群在管在控,为建党100周年大庆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七)持续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一是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局聚焦“四项任务”,围绕“三个环节”,统筹开展四项教育,深入查纠各类问题,大力整治顽瘴痼疾,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积极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抓好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二是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巡查督察组对歙县司法局开展队伍建设专项巡查暨政治督察,我局根据县巡查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和“四个清单”,做到立行立改、销号管理、长效常治。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考核评价,强化结果运用,以强有力的督察考评倒逼责任落实,更好地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开展法治调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探索与研究,确保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取得实效,不断增强全县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稳步开展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初步建成乡镇综合执法改革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三项制度”切实落实到位。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积极争创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确保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稳步向前。二是推进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要求,完成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复议即时办理模式,突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环节,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建立考核、通报、问责机制,确保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
(三)扎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一是完成“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任务,进一步提高提升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争取建成一个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一个歙县徽州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体验基地。三是启动新安江法治文化带建设。
(四)持续强化特殊人群管理。一是社区矫正工作队伍队建制取得重要突破。多种管理手段和多种力量参与的社区矫正格局基本形成。社区矫正规范化取得重要进展,重要指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力争无重新犯罪。二是健全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教育帮扶机制,加强日常排查走访。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落实安置帮教人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深入推进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应用,继续落实“必送必送”工作,精准帮助刑释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五)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配齐配强人员,加强办公用房规范化使用。二是根据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招聘部分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调委会。三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
(六)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二是做好法律援助刑事全覆盖工作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品牌建设活动。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召开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质量,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品牌知晓率和满意度。三是积极主动开拓公证业务,推进“互联网+公证法律服务”建设。提高办理新型公证业务的能力,力争在公证质量和办证数额上有新突破。加强对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有计划、有针对性开展各项工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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