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 歙县民政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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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名称 |
联查部门 |
抽查事项 |
联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责任分工 |
抽查比例 |
时间安排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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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度学科类校外培训部门联合抽查 |
教育行政部门 |
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检查。 |
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发起,民政、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抽查比例为50% |
2025年5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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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 |
登记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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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价格行为检查;广告发布行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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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机构 |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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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5年度养老机构部门联合抽查 |
民政部门 |
服务质量安全、资金安全、突发事件应对、从业人员监督等检查 |
已备案养老机构 |
县级民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
县级民政部门牵头发起,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抽查比例约10%。 |
2025年6月至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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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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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虚假宣传行为检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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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机构 |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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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5年度经营性公墓建设管理部门联合抽查 |
民政部门 |
服务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对、从业人员监督等检查 |
经营性公墓 |
县级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县级民政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2025年5月至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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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备案)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价格行为检查。 |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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