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207/202603-00003 信息分类: 专项工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通知,TXT,婴幼儿,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3-20
发布机构: 歙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6-03-20
生效日期: 2026-03-20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政府信息公开
内容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 性: 有效

【条例宣传】歙县民政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作者:歙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3-20 10:02 信息来源:歙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近日,县民政局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学习培训活动。

培训中,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范围、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和保障、附则等共6章56条内容,详细列举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项目、依申请公开条件及答复方式、年度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等。同时,紧密结合本局行政许可、不动产登记、行政执法等职责,逐一细分了对应的信息公开任务,确保《条例》入脑入心。

最后,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学习好、把握好、运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规范答复,认真回应群众关切,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实现发案率和败诉率双下降,努力促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