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207/202307-0003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通知,TXT,婴幼儿 发文日期: 2023-07-13
发布机构: 歙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7-13
生效日期: 2023-07-13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民【2023】66号 词: 公民身后一件事
内容概述: 公民身后一件事 性: 有效

歙县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工作方案

作者:歙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7-13 09:41 信息来源:歙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徽省及黄山市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决策部署,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关于开展打造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场景的通知》、《黄山市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以创新便民为目的,以优化流程为手段,以技术支撑为依托,充分运用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全量、实时、准确归集共享办理信息,实现出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遗体火化证明开具(火葬对象)、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死亡办理户口注销、住房公积金提取、参保人员死亡后停止参保关系等群众身后事项统一受理、一站式服务。今后按照“成熟一个、合并一个”原则,不断扩大公民身后事关联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范围,确保让群众“身后事”办理“最多跑一次”,使逝者更有尊严,丧属得到慰藉。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建立“一窗对外、信息共享、分工负责、部门协作、整体服务”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牵头抓总,做好协调对接、遗体火化证明开具和殡葬政策审核等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疗机构调查、开具正常死亡和经医疗救治无效后死亡人员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死亡人员的户口注销等工作。人社部门负责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参保人员死亡后停止参保关系等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配合缴存单位终止逝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封存住房公积金账户,依规办理死亡提取等工作。医保部门负责参保人员关系终止、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受理窗口设置、平台技术支持、标准化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审核及推进跨部门跨系统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各业务主管部门充分依托大数据平台归集共享“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相关数据,构建主题数据库,推进跨部门跨系统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二)梳理优化事项要素。依托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各业务主管部门全面梳理本部门有关身后事项及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最大限度减少办理环节、优化业务流程,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根据实际细化完善本地“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流程,配套编制具体办事指南,设计综合性申请表,整合一张材料清单,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

(三)提升为民办实事效。按照“线上线下协同、多端申请、统一受理”思路,不断丰富“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方式。线下办理,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公民身后一件事”服务申请,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数据资源管理部门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对涉及事项进行集成,提供线上办理入口。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加快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事项办理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依法依规有序共享。除公安部门为方便群众办事需要,可根据群众要求在三个月内注销逝者户籍外,其他部门均应在满足办理条件时于承诺时限内办理。

三、进度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7月19日,各有关部门进行相关服务事项集中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的准备工作;7月20日,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始进行线下“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12月底前,梳理整合相关部门系统及数据,完成与相关平台对接,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线上线下有效协同。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建立民政部门牵头,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医疗保障、数据资源管理(政务服务管理)等部门配合,村(居)委会积极协作的工作机制,落实人员、保障经费,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统筹高效的联办机制,确保改革事项落到实处。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对“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建立责任落实奖惩机制。各乡镇要加强对基层村(居)干部和丧葬事项专职办理人员的培训,确保其明确自身职责,掌握相关业务知识,能够指导协助逝者家属办理身后事,同时做好丧葬礼俗和移风易俗的宣传工作。

(三)加快工作进度。“身后一件事”改革服务群体广,事项涉及部门多、业务杂、材料要求高,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工作力量,积极协调配合,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同时严格履行事前告知义务,提高为群众办事效率,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1.歙县“公民身后一件事”办事流程图

2.歙县“公民身后一件事”办事指南

3.歙县“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申请表

                                           歙县民政局

                                          2023年7月13日

 

 附件1






歙县公民身后一件事办事流程图




附件2:

歙县公民身后一件事办事指南

 

1.服务申请。逝者家属(或特定关系人)根据实际,选择通过“公民身后一件事”线上办理入口,或通过当地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综合窗口、代办员告知相关信息,提出“一站式”服务申请。申请材料通过系统调用、共享资料、部门征询等方式,精简为:

1)歙县“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申请表(办理时填报);

2)逝者身份证和户口本;

3)申请人身份证;

4)逝者一类银行储蓄卡账号;

5)逝者社会保障卡;

6)转至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账户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遗赠或继承文书或判决书、公证书证明;

7)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火化证(线下办理)。

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人员殡葬政策审核表(线下办理,县外安葬的用县外审核表)。

2.死亡证明开具。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收到服务申请信息后,指派医生,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和医疗卫生工作规范开展死因调查,完成死因调查后2小时内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并在平台上录入相关信息;在医疗卫生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的(含出诊医生到现场已死亡),由负责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医师完成死因调查后2小时内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并在平台上录入相关信息。

3.殡葬政策审核。逝者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线下到户籍地乡镇民政部门办理殡葬政策审核(县外安葬的用县外审核表),由民政部门在办理平台上录入相关信息。

4.信息推送。逝者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相关信息录入办理平台后,自动生成电子证照,遗体安葬对象直接自动推送至各相关办理部门,火化对象推送至殡仪馆,由殡仪馆将《火化证》自动推送至各相关办理部门;《殡葬政策审核表》录入办理平台后,自动生成电子证照,自动推送至各相关办理部门。同时,办理平台向逝者家属推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火化证》、《殡葬政策审核表》开具结果信息,提供电子证照下载的短信验证码。

5.部门联办。民政、卫健、公安、人社、医保、住房公积金管理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办理申请的相关业务,并将办理信息推送至大数据平台。

6.线下办理:线下办理阶段,“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涉及有关数据、信息、资料推送及通知等由综合窗口负责办理。


附件3

    歙县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申请表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口地址

 

*联系电话

 

*居住地址

 

*与逝者关系

 

逝者

*姓名

 

*性别

 

*户籍所在地

 

*民族

 

*婚否

 

*死亡日期

 

*身份证号码

 

*死亡原因

 

*死亡地点

 

生前患病史

 

*银行Ⅰ类账号

 

*银行Ⅰ类账号开户行

 

*逝者社保卡账号

 

*逝者社保卡账号开户行

 

参加工作年月

 

单位名称

 

配偶姓名

 

配偶身份证号码

 

逝者医保

参保类型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未参保

逝者养老保险参保类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未参保

受益人(相关待遇发放账户非逝者账户时填写)

姓名

 

与逝者关系

 

身份证号码

 

银行Ⅰ类账号

 

银行Ⅰ类账号开户行

 

*申请办理

事项

参保人员死亡后停止参保关系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  遗属待遇申领

办理户口注销

□逝者住房公积金提取

提取金额转至 □逝者银行Ⅰ类账号 □逝者社保卡账号□受益人银行Ⅰ类账号

*办理结果

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   £邮寄,邮寄地址:

*申请人

承诺

申请人承诺遵守国家和地方各项殡葬政策规定文明治丧、安置骨灰(遗体)。以上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因对逝者享受政策不清误填报,同意工作人员据实处理。参保人的直系亲属为2人及以上的,申请人本次行为如给其他直系亲属造成经济损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因申请人虚假填报信息产生的法律纠纷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时间

 

注:1.上述凡带*号为必填信息。

2.申请人原则上应为逝者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逝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及遗属待遇发放至逝者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逝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发放至逝者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或银行账户。

3.逝者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满足逝者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且无冻结情况。若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转至受益人银行Ⅰ类账号的请务必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遗赠或继承文书或判决书、公证书证明。

4.申请办理死亡人员户口注销的,须向工作人员交回死者身份证和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