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207/202207-00016 信息分类: 工作推进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通知,TXT,婴幼儿 发文日期: 2022-06-08
发布机构: 歙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6-08
生效日期: 2022-06-08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内容概述: 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性: 有效

【政务公开工作台账】歙县民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作者:歙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6-08 11:44 信息来源:歙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

工作任务

具  体  要  求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一、实现政策集中规范公开,持续提升政策咨询服务水平。

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1

以公开促服务,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县民政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二、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加大力度优化公开效果。

(一)全面提升各领域公开水平

2

持续提升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领域主动公开水平。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二)优化基层公开效果

3

县级政府及时公开涉农补贴项目表及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三、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4

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县政府办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5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32号)要求,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县司法局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二)修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

6

组织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修订工作,确保各级公开目录全面符合国家和我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提高各地各部门主动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县政府办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三)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7

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8

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9

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继续开展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

县政府办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10

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县政府办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二)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11

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重点任务分工,梳理形成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承担主要责任和牵头工作的县政府部门,要于重点任务分工印发后一个月内向县政务公开办报送工作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工作路径和进度安排。县政务公开办汇总形成各单位任务清单并做好跟踪督办,对于工作推诿、落实不力的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县政府办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12

对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

县政府办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6月底前

13

各地各部门要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县政府办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三)做好指导监督。

14

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交流》约稿活动,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刊物报送优秀稿件。

县政府办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