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100315008X8/202501-00019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通知,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1-10
发布机构: 歙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5-01-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公网传〔2025〕3号 词: 授予 从警荣誉纪念章 通知
内容概述: 歙县公安局关于授予张海明等17名同志从警荣誉纪念章的通知 性: 有效

歙县公安局关于授予张海明等17名同志从警荣誉纪念章的通知

作者:歙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1-10 17:16 信息来源:歙县公安局 阅读次数:

歙公网传〔20253


指挥中心,各室、所、大队: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公安机关紧扣“1236”年度目标,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服务大局,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各项公安工作总体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全省第一方阵、全市前列”目标位次持续巩固。

为切实增强全县公安民警的荣誉感、归属感和队伍的凝聚力,结合2025年第五个中国人民警察节系列庆祝活动,县局决定授予以下17名同志歙县公安从警荣誉纪念章,并颁发证书:

张海明  陈国龙  冯祖辉  程 辉  余长征  吴南辉  汪强明  吴亦平  李晓东  许日升  梅世清       胡国强  江剑标  洪英武  方胜农  汪新燕

希望获得从警荣誉纪念章的同志珍惜荣誉,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不断提升全县公安工作能力水平,为推动新时代歙县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再建新功。


歙县公安局    

202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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