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100315008X8/202504-00027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4-21
发布机构: 歙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5-04-2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情况说明
内容概述: 关于咨询更改民族登记的情况说明 性: 有效

关于咨询更改民族登记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4-21 16:55 信息来源:歙县公安局 阅读次数:

咨询:如何更改民族?

答复: 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八十七条 〔民族变更基本原则〕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确需变更民族的,应当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提供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审批同意变更民族成份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变更民族登记,公安派出所受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