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的通知
教基〔2026〕1号
各学校、幼儿园:
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确保全县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寒假,现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期末和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寒假时间和开学时间
(一)放寒假时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含特校)、幼儿园寒假从2026年2月5日(腊月十八、周四)开始;普通高中学校从2026年2月12日(腊月二十五、周四)开始。如遇冰雪等恶劣天气,相关学校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提前放假。
(二)春季学期开学时间。2026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含特校)、幼儿园和高一、高二年级2026年3月4日(正月十六,周三)正式上课;高三年级2026年2月25日(正月初九,周三)正式上课。
中职学校参照普通高中学校非毕业班执行。
二、认真部署和落实放假前有关工作
(一)统筹安排期末工作。各校根据寒假开始时间,对学校教育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统筹安排质量监测与评价,做好放假前各项工作。2月4日前,各校完成各学科评价工作,并及时更新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校成立工作专班,在放假前对校舍建筑、食堂设施、安全防护设备、校车、水电线路、实验药品等危险物质存储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放假前完成所有隐患整改;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设置警示标识、采取隔离管控措施,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三)加强安全与文明教育。要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确保每一名学生家长知悉学生离校、返校时间。寄宿制公、民办学校要认真组织好寄宿学生安全回家工作,尤其注意雨雪霜冻天气的交通安全。要在放假前上好“最后一堂课”,围绕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用火用电安全、防侵害、反诈骗、防滑冰溺水、防摔跌、防踩踏挤压、防网络沉迷及传染病防控等寒假安全重点,对全体学生开展全方位、全覆盖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预防事故发生。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增强学生法治观念与社会公德意识,引导学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度过健康、文明、充实的假期。
(四)科学规划假期生活。寒假期间,要充分发挥家长代表委员会临时党支部、家委会作用,结合本校实际和学生家长需要,提倡围绕德智体美劳五育融合,合理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落实《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版)》,制定家庭劳动清单,布置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各年级家庭劳动任务清单于1月20日前报教育局基教股)。鼓励并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切实减轻课业负担。
(五)强化家校协同共育。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密切家校联系,指导家长做好传统文化教育、假期安全监管、心理健康关怀与体育锻炼等工作,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要特别关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学困生等重点学生群体的假期生活,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和思想动态,多形式开展关心关爱,落实控辍保学各项要求,做到排查无遗漏、帮扶有力度、就学有保障。
(六)规范教育经费管理。严格规范教育收费,严禁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违规预收报名费,严禁跨学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做好退费工作,对评议教辅材料费、伙食费、课后服务费、幼儿延时服务费等代收费用和服务性费用,在学期结束及时据实结算清退,张榜公布结果,退还的费用要分班级列出清单,保留支付依据和公示材料,以存档备查;做好资产清理核查工作,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各单位资产进行一次彻底全面的清查盘点,整理财务资料和财产物资,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安排,确保财务资料和物资安全完整;及时做好经费结报工作,尤其是涉及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等经费支出。
(七)核查教育装备设施。对照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办学标准,对比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绩效等考核指标,结合学校实际,全面核查学校教育信息化、实验室、图书室配备情况。及时排除校园视频监控和一键报警系统网络及设备故障,按“全覆盖、无死角、全天候监控和录像存储不少于30天”的要求做实做细。对易制毒品、危险品、剧毒药品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歙县中小学化学药品管理规定》执行,没有专柜或专柜损坏的,及时采购或更换。
三、认真落实“双减”工作要求
(一)规范办学与师德行为。各校要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五项管理”。合理统筹各学科寒假作业,严控总量、提升质量。严禁中小学组织或变相组织寒假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有偿补课,严禁为其提供场所或学生信息。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不得推荐或变相推荐假期作业等教辅材料。在职教师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教育活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各校在假期前,通过家长会、家访、电话等方式开展国家“双减”政策、校外培训治理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组织专班协调联动社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开展联合排查,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假组织学科类培训,严厉打击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或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等名义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培训和非学科类机构、托管机构变相开展学科培训。
指导、督促校外培训机构立足行业规范发展,强化规范自律,不在假期违规开展中小学学科类培训。全面推广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消费、退费等,所收取的培训费用应全部进入银行监管账户。不得以“充值优惠”“买多送多”等优惠方式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费用,一次性缴纳培训费用不得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
四、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
(一)严格校园场所管理。各校要继续加强封闭管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出登记、查验制度,落实日常巡逻巡查机制。尤其做好实验药品等危险物质的管理,杜绝社会不安定因素侵入校园和校内危险物质外泄等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有在建项目学校停工期间做好工地封闭管理,值班人员每天巡视,确保项目工地安全。
(二)落实教育装备设施维护。寒假期间各校要落实好班班通、智慧课堂、录播教室、计算机网络教室、校园宽带网、校园广播网、校园视频监控和一键报警系统等信息化装备,以及实验室、图书馆(室)等功能教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和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除视频监控系统,其它所有电气设备拔下电源、网线、广播线、电视线、电话线等与外界的物理连接,防止可能发生的雷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各校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每天落实专人值班,遇到突发事件要迅速响应,稳妥处置,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五、其他要求
1.各学校要认真总结上学期工作,突出“五育融合”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第一学期工作总结和新学期工作思路于2月5日前上报(纸质盖章版文件报至县教育局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基教股邮箱939275677@qq.com)。
2.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梳理总结秋季开学以来的学籍管理工作,做好学生流动情况统计,确保人籍一致。
3.各校假期值班安排表于放假前报县教育局办公室,县教育局将随机抽查值班情况。
歙县教育局
2026年1月7日
教基〔2026〕1号关于认真做好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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