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竹铺中心学校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歙县竹铺中心学校2024年度单位决算
2025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歙县竹铺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决算构成
第二部分 歙县竹铺中心学校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歙县竹铺中心学校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一部分 歙县竹铺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歙县竹铺中心学校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毕业生;
(二)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教研任务,承担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教学任务。
(三)承办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决算构成
歙县竹铺中心学校2024年度单位决算仅包括单位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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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是否独立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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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歙县竹铺中心学校 |
是 |
第二部分 歙县竹铺中心学校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歙县竹铺中心学校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674.53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674.53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8.09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一是上级财政拨款减少;二是事业单位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674.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9.47万元,占97.8%;事业收入15.07万元,占2.2%;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67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5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9.4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659.4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8.45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9.4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8%。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8.45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9.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552.63万元,占8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36万元,占9.5%;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3.25万元,占2.0%;住房保障(类)支出31.24万元,占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4.10万元,支出决算为65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59.4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年初预算为419.58万元,支出决算为51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和奖金等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为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安排。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16万元,支出决算为3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58万元,支出决算为2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做实职业年金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25万元,支出决算为1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2.54万元,支出决算为3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人员变动,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9.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6.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9.8万元、津贴补贴132.46万元、奖金38.54万元、绩效工资28.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1.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2万元、住房公积金31.24万元、医疗费0.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95万元、退休费111.67万元、抚恤金12.49万元、生活补助20.2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08万元;公用经费52.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9万元、印刷费0.36万元、水费0.89万元、电费4.99万元、物业管理费7.18万元、差旅费0.06万元、维修(护)费19.58万元、培训费3.19万元、工会经费2.09万元、福利费6.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歙县竹铺中心学校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歙县竹铺中心学校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歙县竹铺中心学校为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的口径,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歙县竹铺中心学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歙县竹铺中心学校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4年度纳入单位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3个项目,涉及资金54.49万元。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立项符合单位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较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4年度单位决算中反映“2024_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_小学”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所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_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_小学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0.8万元,执行数为4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指标,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于2024年底前完成该项目;二是保障了城乡义务教育的正常运转,推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师生满意度高,达成预期指标。
2024_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_小学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所有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的金额。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可根据本单位决算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相关名词解释】
附件:1.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rar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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