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354/202509-00093 信息分类: 本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公民,妇女儿童,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9-30
发布机构: 歙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5-09-30
生效日期: 2025-09-30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决算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歙县新安中学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作者:歙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9-30 10:16 信息来源:歙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歙县新安中学2024年度单位决算

 

 

 

 

 

 

 

 

 

 

 

 

2025年9月

 

 

 

 

 

第一部分 歙县新安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决算构成

第二部分 歙县新安中学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歙县新安中学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一部分 歙县新安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歙县新安中学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毕业生。

(二)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教研任务,承担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教学任务。

(三)承办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决算构成

歙县新安中学2024年度单位决算仅包括单位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歙县新安中学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歙县新安中学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3671.73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671.73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67.53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3671.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1.7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367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7.73万元,占99.3%;项目支出24万元,占0.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71.73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671.73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467.53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1.7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7.53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1.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类)支出2806.56万元,占7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18.08万元,占14.1%;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94.91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52.17万元,占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17.48万元,支出决算为367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教育支出增加;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647.73万元,占99.3%;项目支出24万元,占0.7%。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74.08万元,支出决算为280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和奖金等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8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编制预算,基本支出增加。

3.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编制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82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标准提高和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3万元,支出决算为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1.5万元,支出决算为18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教师退休,坐实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4.91万元,支出决算为9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年初预算为263.17万元,支出决算为25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教师退休,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47.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55.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291.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歙县新安中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歙县新安中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歙县新安中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歙县新安中学系非行政单位、非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歙县新安中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歙县新安中学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4年度纳入单位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3个项目,涉及资金243.02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立项符合单位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较好,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4年度单位决算中反映非税安排(学校工会活动、退租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综述和所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非税安排(学校工会活动、退租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成本按照年初的预算进行,没有超出预算;二是是项目实施是按照计划完成,没有延误执行进度;三是各项绩效目标均已完成,并取得预期效果。

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项目的预算,提升对象的满意度,使之能够持续服务社会,为教育服务。

 

 

 

所有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的金额。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新安中学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清单和自评表.rar

 2.歙县新安中学2024年决算公开表.xlsx

 3.歙县新安中学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doc

 4.歙县新安中学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