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歙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21版)
目录
1 总则 4
1.1 编制目的 4
1.2 编制依据 4
1.3 适用范围 4
1.4 工作原则 4
2 组织指挥体系 5
2.1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5
2.2 县指挥部办公室 7
2.3 专家组 8
3 概况 8
3.1 气候概况 8
3.2 气象灾害分布 9
4 灾害预警 12
4.1 气象灾害预警等级 12
4.2 预警信息发布 12
4.2.1 发布制度 12
4.2.2 发布途径 12
5 应急响应 13
5.1 应急响应会商 13
5.2 响应等级 13
5.3 四级响应 13
5.3.1 启动条件 13
5.3.2 响应措施 14
5.4 三级响应 14
5.4.1 启动条件 14
5.4.2 响应措施 14
5.5 二级响应 15
5.5.1 启动条件 15
5.5.2 响应措施 15
5.6 一级响应 16
5.6.1 启动条件 16
5.6.2 响应措施 16
5.7 响应终止 17
6 调查评估与总结 18
6.1 调查评估 18
6.2 应急总结 18
7 保障措施 18
7.1 灾害普查 18
7.2 信息共享 19
7.3 宣传培训 19
7.4 基层队伍 19
7.5 预案演练 20
8 奖励与责任追究 20
9 预案管理 20
10 附则(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21
10.1 气象灾害预警种类与级别 21
10.2 各级别预警标准 21
10.2.1 红色预警(一级) 21
10.2.2 橙色预警(二级) 22
10.2.3 黄色预警(三级) 23
10.2.4 蓝色预警(四级) 24
10.2.5 多种灾害预警 25
10.3 以上、以下的含义 26
10.4 预案解释 26
10.5 预案实施时间 26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建立健全气象灾害会商 研判、联动联防和应急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家突发 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安徽省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21 年版)《歙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歙县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预案, 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霜 冻、高温、低温、冰冻、干旱、大风、雷电、冰雹、大雾等 气象灾害的县级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重污染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相关应急 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
气象灾害防御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协调有序;预防为主、联动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县政府设立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 部),负责指挥协调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分析研判和应急 处置工作。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气象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 气象局局长。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提出防范建议等工作。适时启动应急观测,组织开展加密天气会商,协助做好灾情调查评估工作。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指导各地做好文化经营单位和旅游景区灾害防御及安全运行管理,必要时及时采取封闭景区、疏散游客等紧急措施,做好旅游安全应急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幼儿园、中小学校和其他院校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必要时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等措施,防范气象灾害带来的安全和健康隐患。
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及时播发预警信息,保障通信畅通。
县公安局: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指挥、疏导交通;必要 时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实施交通管制。
县民政局:指导气象灾害影响地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工作。
县生态环境分局:指导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根据台风、 暴雨等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做好水质监测预警,协调做好因暴雨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开展大气环境污染情况监测、分析,与气象部门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做好城区内涝监测预报预警; 指导加强对高空等户外建筑施工作业的安全防范工作,必要 时停止施工;指导城区市政公用行业落实气象灾害防范措施。
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加固港口、 码头有关设施,督促船舶到安全场所避风;通知水上、水下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范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种植业和养殖业等因气象灾害引发的农业灾害监测预警,指导灾后农业救灾和生产恢复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洪水预报,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承担台风、暴雨、干
旱等灾害影响期间,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工作。组织水旱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协调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次生灾害应急救援,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灾害防御和安全措施;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紧急情况下按程序提请、衔接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损毁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和紧急配送。
县林业局:负责因干旱、高温导致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
根据森林火险气象预报级别,做好相应的防范应对工作。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协调指导各级广播、电视、应急广
播系统等媒体及时播发预警信息、防御措施及科普知识,并根据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和应急响应情况增加播出频次。
武警歙县支队:组织指挥驻地解放军、民兵预备役部队、 武警部队做好抢险救灾的人员、装备、物资的准备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有效防范应对。
县电力公司:加强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行监控,及时排查消除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
2.2 县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负责县指挥部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向歙县人民政府、黄山市气象局报告和向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相关预警信息;与应急管理、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建立灾情、险情等信息实时共享机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专家组研究会商,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并进行灾害影响评估;向县指挥部提出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建议,做好应急响应期间指挥部会议等各项工作。
在处置重大气象灾害时,县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县指挥部办公室力量,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2.3 专家组
县指挥部设立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对全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并为气象灾害应对评估和防范及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意见。
3 概况
3.1 气候概况
歙县属于中亚热带与北亚热带过渡区,区域差异和垂直变化大,主要的气候特点是:季风明显、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夏雨集中,资源丰富、雨热同季。年平均气温 16.8℃,
1 月为最冷月,平均气温 4.5℃;7 月为最热月,平均气温为
27.9℃。历史上极端最低气温-14.1℃(1991 年 12 月 29 日),
极端最高气温 42.0℃(2013 年 8 月 10 日)。年平均降水量
1700.4 毫米,夏季是一年中雨量最集中的季节,其降水量占全年的 46%;降水空间差异明显。6―8 月为雨季,由于雨量集中强度大,易导致洪涝灾害。年日照时数 1780.3 小时, 夏季最多(545.3 小时),冬季最少(332.9 小时)。受大气环流和地形地势影响,气象灾害种类多、频次高,主要有:暴雨、台风、干旱、高温、低温、冰雹、大风、雷电、雪灾等。
(数据来源:安徽省气象信息中心 1991―2020 年气候整编资料)。
3.2 气象灾害分布
暴雨:歙县暴雨致灾高、较高危险区主要位于中、西部 的桂林镇、富堨镇、徽城镇、郑村镇、雄村镇和王村镇等乡 镇的大部分地区,而东北部的三阳镇、金川乡、杞梓里镇和 岔口镇等地以及西北部的上丰乡、许村镇和溪头镇等地危险性等级相对较低。
干旱:歙县全域都为干旱致灾的中、低危险区,无较高、 高危险区。具体来看,许村镇及上丰乡的西北部、三阳镇、金川乡、杞梓里镇、岔口镇、霞坑镇东部、深渡镇东部、昌溪乡东部、武阳乡、新溪口乡、小川乡、街口镇、森村乡东南部、璜田乡、长陔乡、绍濂乡大部、王村镇南部、石门乡和狮石乡等地为低危险区,其他地区为中等危险区。
台风:台风致灾高、较高危险区主要位于东北部的三阳镇、金川乡、杞梓里镇,南部的长陔乡、绍濂乡、石门乡、狮石乡以及西北部的许村镇、上丰乡和溪头镇的北部等高海
拔地区。中、低危险区主要位于中、西部的富堨镇、桂林镇、北岸镇、徽城镇、雄村镇、王村镇、坑口乡、森村乡等低海拔地区。
高温:高温致灾高危险区主要位于中部偏西地区的溪头镇东部、桂林镇东部、富堨镇、郑村镇、徽城镇、北岸镇西部、雄村镇、坑口乡北部、王村镇、霞坑镇西部、深渡镇西部。许村镇、溪头镇和上丰乡的西北部以及杞梓里镇、岔口镇、新溪口乡、街口镇、璜田乡、长陔乡、石门乡、绍濂乡、 三阳镇、金川乡及狮石乡为低危险区至中等危险区,其他地区为较高危险区。
霜冻:茶叶春霜冻致灾高危险区主要分布在北部的高海
拔地区。这些地区因海拔高,早春气温较低,所以危险性指数高。此外,高危险区还零星分布在中部的迎风坡(北坡) 地带。较高危险区集中分布在中北部地区,零星分布在南部的高海拔山区。中等危险区主要分布在中部地区,零星分布在南部山区。低危险区集中分布在南部的低海拔山区以及背风坡区域。这些区域受海拔高度和地形影响,茶叶春霜冻危险性最小。
冰冻:冰冻致灾危险性与年冰冻强度指数分布较为一致, 东北部、西北部和南部等高海拔乡镇危险性较高,城区周边 乡镇危险性相对较低。
冰雹:冰雹致灾高、较高危险区主要位于该县的西北部、 东北部和南部,其中高危险区主要位于狮石乡、石门乡、绍濂乡中东部,长陔乡、璜田乡、杞梓里镇东南部,三阳镇北
部和东南部以及金川乡等高海拔地区。低危险区主要位于该县的中部、西部及河流谷地等低海拔地区,如许村镇、富堨 镇、郑村镇、桂林镇、徽城镇、上丰乡中南部和溪头镇中南 部等地区。
大风:大风致灾高危险区主要位于街口镇西南部和璜田乡东北部。较高危险区主要位于西北部的溪头镇、上丰乡、许村镇、桂林镇以及南部的王村镇、绍濂乡、石门乡和狮石乡等区域。中等危险区主要位于北岸镇、霞坑镇、杞梓里镇、 三阳镇和长陔乡等区域。低危险区主要位于中部的徽城镇、雄村镇、坑口乡、森村乡、小川乡、武阳乡、岔口镇和金川乡等区域。
雷电:雷电致灾极高危险区主要位于许村镇、石门乡、
绍濂乡、小川乡、森村乡的大部分区域、长陔乡和璜田乡的北部地区、杞梓里镇的东南部、深渡镇和坑口乡的南部地区、 街口镇北部与新溪口乡南部交界处。致灾高危险区主要位于中部的绝大部分地区,包括徽城镇、王村镇、郑村镇、深渡镇、北岸镇、昌溪乡、雄村镇的大部分地区,三阳镇、金川乡、溪头镇的西南部,狮石乡、长陔乡和璜田乡的中部地区等。一般危险区位于北部的部分地区,包括桂林镇的大部分地区,北岸镇、三阳镇、杞梓里镇的北部地区,金川乡、新溪口乡、岔口镇的东部地区等。
雪灾:雪灾致灾危险性呈带状分布,高、较高危险区主
要位于上丰乡、许村镇、溪头镇西北部、桂林镇西北部和富 堨镇西北部。中等危险区主要位于桂林镇东部、富堨镇东南
部、郑村镇及狮石乡―璜田乡―三阳镇一带。低危险区主要 位于雄村镇、坑口乡、深渡镇等低海拔的中部地区。
4 灾害预警
4.1 气象灾害预警等级
按照气象灾害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县级气象灾害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分级标准见附则 10。
4.2 预警信息发布
4.2.1 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的原则,由县气象局制作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报送县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
4.2.2 发布途径
县指挥部组织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机制,各级广电、新闻出版、通信主管部门及有关媒体、企业要全力支持预警信息传播工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在接收到气象部门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要及时、准确、 无偿播发或刊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情况下根据县指挥部的要求随时采取插播、手机短信全网发布和应急大喇叭广播等方式迅速播报和传递预警信息。各电信运营企业要根据应急需求,对手机短信平台进行升级,提高预警信息发送效
率和覆盖面,及时向灾害预警区域手机用户和应急广播大喇叭播发预警信息。
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学校、社区、港口、车站、旅 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农村、偏远山区等地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 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各乡(镇)、村(居)委会应充分发挥 综合信息服务站和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向当地群众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会商
县指挥部办公室与成员单位,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会商机 制。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灾害预警等级,组织相关成员 单位和专家组开展灾害会商,分析气象灾害和灾情发展趋势, 为县指挥部开展应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5.2 响应等级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等级和救灾气象保障需求,县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等级由低到高为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
5.3 四级响应
5.3.1 启动条件
(1) 发布气象灾害蓝色预警,或因发生自然灾害或事 故灾难,相关县应急指挥机构要求提供应急气象信息保障时;
(2) 省级启动包含歙县在内的气象灾害四级应急响应。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县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综合研判,启动气象灾害四级响应。
5.3.2 响应措施
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县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 县指挥部办公室实行 24 小时值守班,每天 10 点前向县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或根据 相关县应急指挥机构要求提供应急气象服务信息。
(2)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 针对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进行研判,按相应职责组织应对。
(3) 坚持灾情零报告制度,动态掌握灾情变化。
5.4 三级响应
5.4.1 启动条件
(1) 发布气象灾害黄色预警,或因发生较大自然灾害 或事故灾难,相关县应急指挥机构要求提供应急气象信息保障时;
(2) 省级启动包含歙县在内的气象灾害三级应急响应。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县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综合研判,启动气象灾害三级响应。
5.4.2 响应措施
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县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 县指挥部办公室实行 24 小时值守班,每天 10 点前向县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或根据 相关县应急指挥机构要求提供应急气象服务信息。
(2)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 针对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进行研判,按相应职责组织应对。
(3) 坚持灾情零报告制度,动态掌握灾情变化。
(4) 县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派出专家组赴有关乡(镇)指 导应急处置工作。
5.5 二级响应
5.5.1 启动条件
(1) 发布气象灾害橙色预警,或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或事故灾难,相关县应急指挥机构要求提供应急气象信息保障时;
(2) 省级启动包含歙县在内的气象灾害二级应急响应。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会商,经分析研判,向县指挥部提出启动二级响应的建议,由县指挥部决定启动气象灾害二级响应。
5.5.2 响应措施
由县指挥部副指挥长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县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 县指挥部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气象灾害应对工作, 并向相关县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信 息。
(2) 县指挥部办公室启动应急会商机制,组织专家组对 灾情发展态势开展会商,向指挥部提供决策建议。
(3) 县指挥部办公室实行 24 小时值守班,每 6 小时一次向县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或根 据相关县应急指挥机构要求提供应急气象服务信息。
(4)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 针对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进行研判,按相应职责组织应对。
(5) 坚持灾情零报告制度,动态掌握灾情变化。
(6) 县指挥部根据灾害发展情况向气象灾害重点影响区 域派出专家组,指导应急处置和灾害防御工作。
(7) 通知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落实灾害应急各项措施。
(8) 县气象局视情况启动移动和加密气象观测。
5.6 一级响应
5.6.1 启动条件
(1) 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或因发生特别重大自然 灾害或事故灾难,相关县应急指挥机构要求提供应急气象信息保障时;
(2) 省级启动包含歙县在内的气象灾害一级应急响应。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县指挥部办公室经组织专家组会商, 分析综合研判,向县指挥部提出启动一级响应的建议,由县指挥部决定启动气象灾害一级响应。
5.6.2 响应措施
由县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县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 县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气象灾害情 况汇报,研究气象灾害应对工作,并向相关县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信息。
(2) 县指挥部办公室启动应急会商机制,组织专家组 对灾情发展态势开展会商,向指挥部提供决策建议。
(3) 县指挥部办公室实行 24 小时值守班,每 3 小时一次向县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或 根据相关县应急指挥机构要求提供应急气象服务信息。
(4)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针对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进行研判,按相应职责组织应对。
(5) 坚持灾情零报告制度,动态掌握灾情变化。
(6) 县指挥部根据灾害发展情况向气象灾害重点影响 区域派出专家组,参与应急处置和灾害防御工作。
(7) 通知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落实灾害应急各项措
施。
(8)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南、提示,通知幼儿园、托
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视情况停课。
(9) 市气象局视情况启动移动和加密气象观测,向自 然灾害或灾难事故发生地派遣气象应急工作组,指导工作。
5.7 响应终止
气象灾害预警解除或救灾气象保障服务已结束,经专家组评估后,县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6 调查评估与总结
6.1 调查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气象灾害损失情况及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送县指挥部。
6.2 应急总结
应急响应结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时对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经验教训, 查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不断提高应急工作水平。
气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加强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应对的技术总结。总结内容包括监测预警的准确性、预警发布的时效性、应急处置的科学性等,提升科学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7 保障措施
7.1 灾害普查
歙县人民政府负责建立气象灾害普查机制,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的风险普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急管理和气象部门依托以乡(镇)信息员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 络,及时收集最新气象灾害信息,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 区划工作。
7.2 信息共享
应急管理、气象部门共同牵头,会同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电力等部门建立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利用安徽省应急指挥决策辅助系统,实现气象、水文、大气环境、山洪地质灾害、城区内涝等各类信息的共享共用。
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歙县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通报灾情相关信 息和灾害处置等有关情况。
7.3 宣传培训
县乡人民政府及广播电视、新闻媒体、文化、教育、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 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开展气象灾害知识的宣传普及,增 强社会公众主动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意识,提高防灾减 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各类学校加 强对在校学生气象灾害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培训。
7.4 基层队伍
县乡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广泛动员基层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各级防汛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及气象信息员在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与防范应对中的作用,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及时高效应对各类气象灾害。
7.5 预案演练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演练要立足于实战,强化应急责任,熟悉响应流程,检验应急机制,锻炼应急队伍,提高处置水平,并为修订和完善预案提供依据。
8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 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
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处理。
9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预案施行后,随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 县气象局将会同县应急管理局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 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歙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2018 版)》(政办〔2018〕34 号)同步废止。
10 附则(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10.1 气象灾害预警种类与级别
本预案规定的预警标准适用于市级气象灾害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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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种 分级 |
台风 |
暴雨 |
暴雪 |
寒潮 |
大风 |
雷电 |
冰雹 |
高温 |
干旱 |
低温 |
冰冻 |
霜冻 |
大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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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 (一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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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色 (二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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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 (三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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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 (四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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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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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各级别预警标准
10.2.1 红色预警(一级)
1. 台风:预计未来 48 小时将有台风(或强热带风暴)登
陆并影响我县,超过 10 个乡(镇)出现 100 毫米以上强降水,
且有 1 个以上乡(镇)最大累积降水量超过 250 毫米,并且影
响地区阵风风力将达 10 级以上。
2. 暴雨:预计暴雨将持续至少 4 天,至少 1 天有 20 个
以上乡(镇)降水量超过 50 毫米,且暴雨区的平均降水量超
过 150 毫米。
3. 暴雪:预计未来 24 小时歙县国家站降雪量超过 30 毫
米,积雪深度超过 30 厘米。
4. 干旱:有 20 个以上乡(镇)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
且至少 10 个以上乡(镇)达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
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且预计未来 7 天仍持续。
10.2.2 橙色预警(二级)
1. 台风:预计未来 48 小时将有台风(或强热带风暴、热
带风暴)登陆并影响我县,超过 5 个乡(镇)出现 100 毫米以
上强降水,且有 1 个以上乡(镇)最大累积降水量超过 200 毫
米,并且受影响地区阵风风力将达 9 级以上。
2. 暴雨:预计暴雨将持续至少 3 天,至少 1 天有 10 个
以上乡(镇)降水量超过 50 毫米,且暴雨区的平均降水量超
过 110 毫米。
3. 暴雪:预计未来 24 小时歙县国家站降雪量超过 20 毫
米,积雪深度超过 20 厘米。
4. 寒潮:预计未来 48 小时 10 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 14℃并伴有 6 级以上阵风,最低气温降至零下 2℃以下。
5. 高温:预计未来连续 7 天 10 个以上乡(镇)出现超过
37℃的高温天气;或者未来连续 5 天 5 个以上乡(镇)出现超
过 40℃高温天气;或者高温黄色预警区域未来 3 天 3 个以上乡(镇)出现超过 40℃高温天气。
6. 干旱:有 10 个以上乡(镇)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
且至少 5 个以上乡(镇)达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
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且预计未来 7 天仍持续。
7. 冰冻:过去 48 小时 10 个以上乡(镇)已持续出现冰冻
天气,预计未来 24 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冰冻天气。
10.2.3 黄色预警(三级)
1. 台风:预计未来 48 小时将有台风(或强热带风暴、热
带风暴、热带低压)登陆并影响我县,超过 5 个乡(镇)出现
50 毫米以上强降水,并且受影响地区阵风风力达 8 级以上。
2. 暴雨:预计暴雨将持续至少 2 天,至少 1 天有 5 个以
上乡(镇)降水量超过 50 毫米,且暴雨区的平均降水量超过
90 毫米。
3. 暴雪:预计未来 24 小时歙县国家站降雪量超过 15 毫
米,且积雪深度超过 15 厘米。
4. 寒潮:预计未来 48 小时 5 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 12℃并伴有 6 级以上阵风,最低气温降至O℃以下。
5. 大风:预计未来 48 小时 5 个以上乡(镇)可能受大风
影响,平均风力 6 级以上,或者阵风 10 级以上。
6. 雷电:预计未来 24 小时 5 个以上乡(镇)可能发生强烈的雷电活动,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7. 冰雹:预计未来 12 小时 2 个以上乡(镇)发生冰雹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8. 高温:预计未来连续 5 天 5 个以上乡(镇)出现超过
37℃的高温天气;或者未来连续 3 天 3 个以上乡(镇)出现超
过 40℃高温天气;或者高温蓝色预警区域未来 3 天上述地区
2 个以上乡(镇)出现超过 40℃高温天气。
9. 干旱:有 5 个以上乡(镇)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
至少 3 个以上乡(镇)达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
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且预计未来 7 天仍持续。
10. 低温:过去 72 小时 5 个以上乡(镇)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 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 48 小时上述地区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持续偏低 5℃以上
(11 月至翌年 3 月)。
11. 冰冻:预计未来 48 小时 5 个以上乡(镇)将持续出现
冰冻天气;或者过去 24 小时 5 个以上乡(镇)已出现冰冻天气并可能持续。
12. 霜冻:预计未来 24 小时 5 个以上乡(镇)将出现霜冻
天气(3 月 15 日至 11 月 15 日)。
12.大雾:过去 24 小时 5 个以上乡(镇)出现浓雾,且
其中至少 3 个以上乡(镇)出现强浓雾,且未来 24 小时上述地区仍将持续浓雾天气。
10.2.4 蓝色预警(四级)
1. 台风:预计未来 48 小时将有台风(或强热带风暴、热
带风暴、热带低压)登陆并影响我县,超过 3 个乡(镇)出现
50 毫米以上强降水,并且受影响地区阵风风力达 7 级以上。
2. 暴雨:预计暴雨将持续至少 1 天,有 3 个以上乡(镇)
降水量超过 50 毫米,且暴雨区的平均降水量超过 70 毫米。
3. 暴雪:预计未来 24 小时歙县国家站降雪量超过 10 毫
米,积雪深度超过 10 厘米。
4. 寒潮:预计未来 48 小时 3 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 10℃并伴有 6 级以上阵风,最低气温降至 4℃以下。
5. 大风:预计未来 48 小时 3 个以上乡(镇)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 5 级以上,或者阵风 8~9 级。
6. 雷电:预计未来 24 小时 3 个以上乡(镇)可能发生强烈的雷电活动,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7. 冰雹:预计未来 12 小时 1 个以上乡(镇)发生冰雹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8. 高温:预计未来连续 3 天 3 个以上乡(镇)出现超过
37℃的高温天气。
9. 低温:过去 24 小时 3 个以上乡(镇)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 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 48 小时上述地区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持续偏低 5℃以上
(11 月至翌年 3 月)。
10. 霜冻:预计未来 24 小时 3 个以上乡(镇)将出现霜冻
天气(3 月 15 日至 11 月 15 日)。
11. 大雾:过去 24 小时 3 个以上乡(镇)将出现浓雾,且
未来 24 小时上述地区仍将持续浓雾天气。
10.2.5 多种灾害预警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达到不同预警级 别时,按照高级别气象灾害进行预警,并增加其他气象灾害
预警内容。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未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造成一定影响时,视情况进行预警。
10.3 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0.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10.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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