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认真做好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期末各项工作,确保全县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寒假。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落实好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相关工作。
三、对象范围
歙县各学校、幼儿园。
四、工作举措
1.放寒假时间。全县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于1月17日教育教学活动结束后,寒假正式开始;普通高中学校学生于1月22日教育教学活动结束后,寒假正式开始;如遇冰雪等恶劣天气,相关学校报经县教育局批准后,可提前放假。
2.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全县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一、高二年级2月13日(正月十六,周四)正式上课;高三年级2月6日(正月初九,周四)正式上课。
3.认真部署和落实放假前有关工作。加强思想教育、安全教育,科学安排假期学习生活,强化师生关心关爱、加强校家社联系。
4.认真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强化“五项管理”、校外培训监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违规行为查处。
5.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强化重点场所管理;强化安全隐患治理;强化假期值班值守。
五、其他要求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开展中职春季招生或到校外培训机构等处学习代替学校教育,避免出现“人籍分离”、安全管理失控现象。
六、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关于认真做好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的通知》有不解之处,可咨询歙县教育局基教股,联系人:吕培根,咨询电话:0559-6519195,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