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354/202407-0000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公民,妇女儿童,其他,通知 发文日期: 2024-07-02
发布机构: 歙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7-02
生效日期: 2024-07-02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教基〔2024〕16号 词: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内容概述: 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歙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歙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7-02 17:49 信息来源:歙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各学校:

    现将《歙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歙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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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

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二)严格落实划片招生

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划定的学区招生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相对就近统筹调剂入学。固定生源优先安排入学,非固定生源按照提供的材料及学区内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三)依法保障入学权利

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禁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各校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2024年起,我县将通过“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开展报名工作。

(五)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

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二、公办学校一、七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

一年级:年满6周岁(2018831日以前出生)的歙县户籍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以及符合政策要求的特殊类型人员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见附件3),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七年级:各学校要着力抓好“小升初”的衔接工作,确保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并做好学生交接工作;如学生未及时到初中学校报名,由学生毕业的小学牵头、接收的初中配合共同负责做好学生返校工作。

(二)农村学校招生办法

对服务区域内的一、七年级学生进行全面摸排,发放入学通知书(附件2),自行确定是否开展预报名和预报名时间,在新学年开学时组织报名。

有初中部的各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学校初中部,“紧密一体型”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到集团总校初中部就读,实行寄宿制集中办学。

三阳学校招收竹铺中心学校毕业生,潭渡中学招收郑村中心学校毕业生,北岸学校招收呈村降中心学校毕业生,绍濂中心学校招收狮石中心学校毕业生;南源口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依路途远近入长青中学或桂林中心学校。

(三)城区学校招生办法

1.招生范围及计划

城区学校原则上以练江、扬之河为界划片(老城区和新城区)招生。开发区的适龄儿童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在桂林中心学校就读。

1)新安小学:

招生范围:①百花路以东、丰乐河以北的住宅小区及相应的徽城镇辖区行政村适龄儿童;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招生计划:12个教学班。

2)丰乐小学:

招生范围:①百花路以西的住宅小区及相应的徽城镇辖区行政村、丰乐河以南的住宅小区及相应的徽城镇辖区行政村适龄儿童;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招生计划:9个教学班。

因新安小学、丰乐小学招生范围内生源较多,新安中学小学部招收一年级3个班,届时将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并结合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

3)城关小学:

招生范围:以扬之河为界,东至中和街税务上顶,东北至歙州大道与扬之二路交会处,东南至徽州路南门头岭下(即香格里拉南苑小区),新安江以南印象徽州——渔梁三街(污水处理厂)一带。

招生计划:6个教学班

4)行知小学:

招生范围:①中和街税务上顶——城东路一带,歙州大道与扬之二路交会处——歙州大道与扬之五路交会处一带,徽州路南门头岭—长青路——鲍川飞渡一带;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招生计划:6个教学班

5)新安中学:招收居住在新城区的新安小学、丰乐小学毕业生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招生计划:16个教学班。

6)长青中学:招收居住在老城区的城关小学行知小学毕业生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招生计划:7个教学班。

城区学校如要扩招需向我局提交报告,经审批后方可实施。外区县回原籍就读初一的学生须另提供学籍信息表、素质报告书、小学完成证书等材料。

7)扬之学校:为打造安全校园、健康校园、绿美校园,计划于2025年春季学期招生。

2.徽城镇户籍适龄儿童招生条件

1)徽城镇户籍适龄儿童,与城区房产持有人(房产所有权人须为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在一起的,视为固定生源,固定生源按学区划分就近入学。暂未取得房产证,而持《购房合同》的,提供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原件。

2)徽城镇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房产与祖父辈“共同共有”的,优先安排在学区内学校就读。其他共有房产类型一律不作为学区内房产认定。

3)徽城镇户籍适龄儿童,如以祖父辈房产入学,须父母双方提供在歙县城区无房产证明,且适龄儿童出生申报时户籍与父母其中一方户籍均与祖辈在同一户口簿上,从未迁出并与祖父辈同住一处,待学区内固定生源安排后优先安排。

4徽城镇户籍适龄儿童,非出生申报属于迁入到祖辈户籍上的,将统筹调剂安排。

3.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1)非徽城镇户口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买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原件,以及房产所有权人与适龄儿童之间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2)非徽城镇户口适龄儿童父母在服务区内务工,提供父母双方在歙县居住证(黄山市内除外)、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半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在歙县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截至2024831日已缴纳满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租赁合同、租赁房产权证等)。

3)非徽城镇户口适龄儿童父母在服务区内经商,提供父母双方在歙县居住证(黄山市内除外)、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营业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租赁合同、租赁房产权证等)。

4)随迁子女在安排就读学校时根据父母是否有房产、居住年限、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纳年限长短等情况综合评定,根据房产所在地、务工地、经商地等位置信息依次相对就近安排。不符合上述(1)(2)(3)条中任意一条的非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应回户籍地或父母工作地就读。随迁子女入学时提供祖辈房产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4.申报材料提交

一、七年级预登记时需登陆“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填报各类信息并拍照上传证明材料,保证所提交证件真实齐全。县教育局将行逐一核查,并在开学后进行抽查。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视实际情况安排就读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特别提醒:小学六年级升七年级学生,也需根据系统要求提交各种证明材料,按照学区范围分派学位。长青中学学位不足时,根据父母是否有房产、居住年限、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纳年限长短等情况综合评定,分派学位。新安小学、城关小学、行知小学、丰乐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可以选择直升新安中学。

5.其他情况说明

1)户籍挂靠在亲友家的徽城镇户籍适龄儿童,亲友家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的依据。

2)入学登记提供的房产,须是住宅性质,商用用房不能作为学区内房产认定。自建房原则上须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建房批复等原件。

三、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1.招生计划

一年级:歙州学校60人,紫阳学校30人,育鸿学校60人。

七年级:歙州学校450人,紫阳学校400人,育鸿学校210人。

2.招生办法

1)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只招收歙县户籍学生,通过全市网上报名系统统一报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全市网上报名系统”实施电脑摇号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邀请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现场监督,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

2)民办学校七年级招生,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现六年级实际在校的学生采取直升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参照第(1)条一年级招生要求执行

3)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具备条件拟读城区公办初中的,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参加网上报名,由系统分派学位。

特别提醒:参加民办学校报名,预读城区公办学校的,还须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报名,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根据学区范围分派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不再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

3.其他说明

各民办学校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支付其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各适龄儿童家长在选择民办学校时必须承诺无失信记录。

四、城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新生预报名时间及安排

(一)根据入学一件事工作要求,2024年歙县城区学校使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开展网上报名、审核、分配,并通过政府大数据系统对报名信息进行校验审核,预分配名单可通过网上报名平台查询。

1.网上预报名登记

1网上预报名登记时间:2024710日至15

2报名方式:皖事通APP搜索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选择黄山市进行报名,或登录https://ahrx.ahjygl.gov.cn选择黄山市进行报名,报名系统操作指南见系统登录界面。

3报名前请准备好以下证明材料,预登记时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填报各类信息并拍照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①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一年级需提供)、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②居住证明材料:父母、学生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歙县住宅性质房产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等)或租房证明;自建房提供土地证及相关佐证材料。

③其他材料:在歙县城区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到831日在城区缴纳6个月以上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工商营业执照(到831日营业满6个月)等。

2.线下审核预登记

1)一年级

若网上预报名不成功,可进行线下报名。由监护人持相应资料,于720-22日,到歙县教育局办理预报名登记(地点设在新安小学明德楼),由县教育局根据所提供材料及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并将复印件按顺序进行装订(A4)。如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有质疑,将要求申请者补充证明材料并上门核实。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属以下情况之一者,由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①不按规定时间报名的;②已报名但不按时到校注册的;③擅自选择学校,跨地域申请或在几所学校重复报名的。

2)七年级

若线上预报名不成功,可进行线下报名,由监护人持相应资料,于723-25日到歙县教育局(地点设在新安中学七年级教学楼一楼),办理预报名登记,由县教育局根据所提供材料及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分派学位。

(二)报名信息审核、预分配

网上预登记信息通过政务大数据校验,依据适龄儿童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依次核验成功后,直接预分配到相应学区学校,固定生源的学生家长可于810日起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父母在城区经商及务工等其他类适龄儿童辅助线下审核,依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安排入学,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系统中发布就读学校信息,学生家长可于815日起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线下报名学生就读民学校信息于820日由各学校公布。未在发布就读信息前进行预登记的,统筹安排入学。

(三)注册入学

91日前,适龄儿童携带儿童户口簿、预防接种证等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以学校通知为准)。各校于930日前组织完成新生学籍信息采集并在“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录入新生信息。

五、统筹保障特殊类型和群体招生

(一)规范特殊类型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

(二)保障特殊群体教育

1.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不断提升关爱服务水平。

2.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保障随迁子女享有与流入地儿童少年平等的受教育权利,确保“三个一样”,即“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各学校应予以统筹安排。

3.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1)烈士子女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军人子女按照《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政联〔20211号)、《黄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黄拥办〔20229号)要求执行,通过信息系统向军分区人武部政治工作部门提报,集中出具优待资格证明信,退出现役1年内军人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复核;

3)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要求执行;

4)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要求执行;

5)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人才办相关要求执行;

6)其他优抚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儿童少年,须摸清底数和情况,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女童住宿。

六、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省市学籍管理规定,符合招生、转学政策的,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新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转入、转出学校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不得存在挂靠学籍问题,不得招收人籍分离的借读生和无学籍学生。对于违规招生、违规转学的,一律不予办理学籍转入。

非起始年级转学要求: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条件及所需材料参照起始年级入学要求执行,转入学校原则上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方可接收学生转入。城区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根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求,必须在控制目标范围内经审批后办理转入。新学期开始前后1周内办理转学手续,起始年级的第一个学期与毕业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学期中途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七、落实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要求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各小学应当通过入学招生简章或报名须知等形式,告知所有一年级新生、转入学生入学时须出具预防接种证,或出具接种单位提供的其他形式能够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资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八、全面加强监督管理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学校要成立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和咨询小组,根据本通知制定本校入学方案,通过致家长一封信、校门口等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公开入学程序,并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做好入学咨询、答疑解惑工作。

(二)巩固班额成果。要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重视和加强往届班额控制,杜绝56人以上大班额反弹现象的发生,公办学校班额控制不力的将对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民办学校班额控制不力的将核减招生指标。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县教育局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继续发挥学籍系统辅助规范招生的作用,实时监测,定期开展网上巡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将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纳入办学质量评价和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四)严惩违规行为。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民办学校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含筹设期间)不得招生。

(五)广泛宣传引导。通过县融媒体、微信公众号、学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并广泛宣传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确保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积极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政策咨询渠道:如对《歙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有不解之处,可咨询歙县教育局基教股,联系人:吕培根,咨询电话:0559-6519195,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投诉监督电话:05596522328(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案

2.安徽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样本

3.延缓入学申请书


 

附件1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案

 

一、招生范围

城区新安小学、丰乐小学、城关小学、行知小学、新安中学、长青中学开展招生,招生范围跟往年大致相同。扬之学校为打造安全校园、健康校园、绿美校园,计划于2025年春季学期招生。

二、招生时间

1.710日至15日,一七年级新生登陆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或登录https://ahrx.ahjygl.gov.cn选择黄山市进行报名。

2.720-22日,网上预报名不成功的一年级学生到歙县教育局办理预报名登记(地点设在新安小学明德楼);723-25日,网上预报名不成功的七年级学生到歙县教育局进行线下报名(地点设在新安中学七年级教学楼一楼)。

3.810日,网上预报名的固定生源学生家长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815日,网上报名的非固定生源学生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820日,线下报名学生由各学校公布学位结果。

三、招生条件与材料提供

1.徽城镇户籍适龄儿童: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

2.随迁子女(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任一种)

1)父母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

2)父母连续6个月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劳动用工合同。

3)父母工商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

3.城区各小学可选择直升新安中学。

注:所有报名学生均需提供户籍证明材料及居住证明材料。

四、民办学校招生

通过全市网上报名系统统一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通过“全市网上报名系统”实施电脑摇号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民办学校报名的还须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报名,才能被城区公办学校录取。

 


附件2

 

歙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存根

               NO:

         同学:

按照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经县教育局核准,你被安排入我校

      年级学习。请于      日,持本通知书来校办理入学手续。

 

     

 

┉┉┉┉┉┉┉┉┉┉ 第  号 ┉┉┉┉┉┉┉┉┉┉

 

 

 

歙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NO:

         同学:

按照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经县教育局核准,你被安排入我校

     年级学习。请于       日,持本通知书来校办理入学手续。

 

学校(盖章)                                                 

附件3

延缓入学申请书

 

         乡(镇)人民政府/        区(县)教育局:

适龄儿童          ,身份证号                ,现就读于                     ,学籍号为                  ,户籍地址为                                          ,家庭住址为                                          。入学时间应为      9月,现因                                ,申请延缓至        9月入读小学一年级。

特此申请。

 

                                                                            法定监护人:

                                                                            与学生关系: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