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354/202408-00003 信息分类: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公民,妇女儿童,其他,公告 发文日期: 2024-08-01
发布机构: 歙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8-01
生效日期: 2024-08-01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练江幼儿园,招生公告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2024年歙县练江幼儿园招生入园公告

作者:歙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8-01 11:21 信息来源:歙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为平稳有序做好2024年秋季歙县练江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采取线上预报名登记、线下审核材料、公开统一摇号的方式,根据招生计划人数确定入园托幼名单。现就招生入园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托班:计划开设2个托班,招生40人。

(二)幼儿小班:计划开设3个小班,招生75人。

二、入园对象

(一)托班:202191日至202112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学龄前幼儿。具体招生范围为:

1.户籍在桂林镇或徽城镇的。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桂林镇或徽城镇有房产的。

1)房产含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暂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原件。此类人员需提供与房产所有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2)有自建房但无房产证的,提供土地证、房屋审批表、房屋照片等相关材料,经现场核查属实的,视为有房产。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桂林镇或徽城镇经商、务工的。此类人员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桂林镇或徽城镇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租赁房产权证或劳动用工合同、居住证明等。

(二)幼儿小班:202091日至20218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且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幼儿。具体招生范围为:

户籍或父母、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经济开发区建成区范围,即桂林镇练江新城小区(含)以西,扬之河以北的开发区区域。具体分为两类:

1.户籍在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或在经济开发区有房产(A)

1)房产含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暂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原件。此类人员需提供与房产所有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2)有自建房但无房产证的,提供土地证、房屋审批表、房屋照片等相关材料,经现场核查属实的,视为有房产。

2.父母或监护人在经济开发区经商或务工(B)

经商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经济开发区区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租赁房产权证;务工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经济开发区企业务工的合同、租住合同或开发区企业开具并由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属实盖章的证明。

备注:1.在经济开发区之内,属桂林镇行政村的适龄幼儿,如出生登记时户籍即在桂林镇的,于89—810日到练江幼儿园现场登记,核准后直接入园,逾期不予办理入园手续。

2.在经济开发区之外,属桂林镇户籍或务工、经商的随迁子女,按原招生范围至桂林镇中心幼儿园或吴川幼儿园入园。

三、招生办法

(一)登录“2024年歙县练江幼儿园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预报名人员以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园资格。如托班或幼儿小班预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经现场核准后直接录取。

1.托班公开摇号不分类别,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所有学龄前幼儿采取一轮摇号方式确定入托名单。

2.幼儿小班入园摇号分两轮进行。第一轮:A类人员参与;第二轮:B类人员参与。学位摇完即终止下一轮摇号。

(二)户籍或实际居住在相应招生范围内,获得下列荣誉及特殊贡献人员适龄子女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就近原则直接录取入园。具体范围如下

1.烈士。

2.军人子女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 号)和《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要求执行。

3.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符合《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 号)在学前教育方面优待范围的。

4.2020年以来(近五年)获黄山好人和黄山市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先进人物。

5.2020年以来(近五年)获歙县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行业、部门的相关荣誉除外)。

6.经歙县人才办申报认定的引进类高层次人才(含外地户籍)。

四、招生流程

(一)招生公告发布

7月下旬,歙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服务栏目、歙县教育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歙县练江幼儿园招生公告,徽城镇、桂林镇各公办幼儿园同步做好宣传。

(二)预报名登记

1.预报名登记时间:88—813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登记。托幼儿监护人登录“2024年歙县练江幼儿园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线上预报名登记。

2.每个托、幼儿身份证号限报1次,双胞胎(多胞胎)同时获取一个登记号参与预报名摇号。

3.符合条件并获得相关荣誉及特殊贡献人员,请于812—813日携带相关佐证资料以及户口簿、房产证等至歙县教育局基教股申报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三)材料审核

814—817日,歙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网上预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提交材料不详实、有疑义的督促监护人携带原件进行现场复审,未按时配合复审的视为放弃摇号资格。

获得相关荣誉及特殊贡献人员子女的材料,在登记时进行现场审核认定,审核后相关信息在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

(四)公开摇号

823日上午公开摇号,摇号过程全程现场直播,直播摇号结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询摇号结果。具体招生摇号方案后续统一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预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经现场核准后直接录取。

(五)资格确认

824日,摇号中签或直接录取的幼儿监护人携带报名所提供的材料至幼儿园,完成资格确认和预报名工作。无故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监督管理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本次招生工作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全程参与。凡在网上预报名、现场审核等环节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或存在恶意扰乱招生秩序行为的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559-65191950559-6510537

附件:1. 2024年歙县练江幼儿园招生简案

2. 2024年歙县练江幼儿园入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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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4年歙县练江幼儿园招生简案

一、招生对象

(一)托班:202191日至20211231日出生,户籍在桂林镇、徽城镇或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桂林镇或徽城镇有房产、经商、务工的学龄前幼儿。

(二)幼儿小班:202091日至2021831日出生,户籍在经济开发区建成区范围,或父母、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经济开发区建成区范围,即桂林镇练江新城小区(含)以西,扬之河以北的开发区区域的适龄幼儿。

二、入园条件与分类摇号类别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预报名托、幼儿以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园资格。预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经摇号现场核准后直接录取。  

(一)托班:公开摇号不分类别,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所有学龄前幼儿采取一轮摇号方式确定入托名单。

(二)幼儿小班:纳入公开摇号的适龄幼儿分以下两类,依次进行两轮摇号。第一轮:A类人员参与;第二轮:B类人员参与。学位摇完即终止下一轮摇号。

1.户籍在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或在经济开发区有房产 (A)

2.父母或监护人在经济开发区经商或务工 (B)

三、预报名登记材料

(一)托班: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父母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营业执照或劳动用工合同、居住证明(如租房合同等)。

(二)幼儿小班

A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及亲属关系证明。自建房提供土地证、房屋审批表等相关材料。

B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营业执照或劳动用工合同、居住证明(如租房合同等)。

四、招生安排

1.招生公告发布:7月下旬,歙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服务栏目、歙县教育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歙县练江幼儿园招生公告,徽城镇、桂林镇各公办幼儿园同步做好宣传。

2.预报名登记: 88—813日,托幼儿监护人登录“2024年歙县练江幼儿园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线上预报名登记

在经济开发区之内,属桂林镇行政村的适龄幼儿,如出生登记时户籍即在桂林镇的,于89—810日到练江幼儿园现场登记。符合政策条件的相关荣誉及特殊贡献人员,请于812—813日携带相关佐证资料以及户口簿、房产证等至歙县教育局基教股申报登记。

3.材料审核:814—817日对网上预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4.公开摇号:823日上午公开摇号。预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经现场核准后直接录取。

5.资格确认:824日,摇号中签或直接录取的幼儿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幼儿园完成确认和预报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