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354/202406-0003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公民,妇女儿童,其他,通知 发文日期: 2024-06-20
发布机构: 歙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0
生效日期: 2024-06-20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教基〔2024〕14 号 词: 期末,暑假
内容概述: 为切实做好期末各项工作,确保全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暑假,现将2024年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期末及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性: 有效

关于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歙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6-20 08:35 信息来源:歙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各学校、幼儿园:

2023-2024学年度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期末各项工作,确保全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暑假,现将2024年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期末及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和新学期开学时间

()暑假时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于630日下午教育教学活动(含测试)结束后离校,暑假开始;全县普通高中于75日下午教育教学活动(含测试)结束后离校,暑假开始。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执行。中职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普通高中放假时间执行。

()新学期开学时间。秋季学期,高三年级于2024826日开学;其他年级(含幼儿园)91日报名,92日正式上课。

二、认真部署和落实学期末各项工作

()安排好期末工作。各学校要对教育教学进度和学校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全面做好各部门、教师业务档案的归档整理和工作总结。要特别做好毕业班学生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做好生涯规划,强化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

()强化考试管理。各学校要认真落实《黄山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教基〔202121)文件要求,严格规范落实各项考务工作。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期末考试分数和考试排名,不得以考试成绩和分数来定义和评价学生,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

()集中开展假前教育活动。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思想道德、法治、健康和安全主题教育活动,上好学期“最后一堂课”。重点围绕预防溺水、学生欺凌、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汛期安全、食品安全、预防网络沉迷和电信诈骗、文明旅游、遵纪守法等方面,以增强自我教育和自我保护能力。在暑期《致家长一封信》中,告知学生家长放假及开学时间,突出防溺水、防校外欺凌、防身心侵害的“三防”安全教育。

()科学安排假期学习生活。各学校、幼儿园要提醒学生及家长暑假期间不参与学科类培训,建议家长尊重孩子兴趣爱好,理性选择合规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教育学生规范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养成用眼、护眼好习惯,预防沉迷网络,保护身心健康。精心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家庭劳动和社会劳动志愿服务。及时发动师生参加安徽省第八届校园读书创作活动,全面提升学生的阅读能力。各学校要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按照“一人一案”要求开展暑期学习帮扶和安全教育提醒。

按照《歙县劳动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请各校及时优化完善各年级暑期劳动任务清单,引导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各校暑期劳动任务清单请于放假前报县教育局基教股(邮箱:sxjyjjjg@126.com

三、认真落实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各项工作

()强化“五项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落实“五项管理”相关规定,分年级统筹各学科暑假作业,建立暑假作业效果评估机制,严格控制作业数量和难度,提高作业质量,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学校严禁组织和要求学生暑假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不得推荐或变相推荐假期作业等教辅材料,在职教师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校外兼职。杜绝接受学生家长宴请、收受家长礼品礼金、酒驾、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各校(园)在学期结束前务必召开师德师风专题会议,再部署、再强调、再警示,开展个别谈话提醒。暑假期间,我局将不定期对有偿补课等违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一经查实,从严处理,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强化校外培训监管,加强违规培训行为查处。各学校要迅速摸清辖区内涉学生校外服务机构情况,摸清在校学生参加涉学生校外服务机构情况。成立工作专班,暑期定期开展辖区内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做好跟踪整改。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开展隐形变异学科培训。坚决防止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或超范围开展学科培训。县“双减”办将统筹教育、公安、文旅、科技、体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开展联合排查,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进一步消除风险隐患。

(三)积极稳妥推进集团化和乡村寄宿制办学。各教育集团、乡村寄宿制学校要巩固办学成果,积极宣传集团化办学和乡村寄宿制办学政策,让社会和家长全面、正确了解办学的根本目的和工作任务,消除疑虑顾虑,确保社会稳定、家长放心、学生开心。各教育集团要积极统筹教育资源,促进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我县集团化办学工作取得新进展,提升教育质量。进一步加大寄宿制学校推行力度,乡村寄宿制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乡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学校学习、生活环境。

(四)进一步规范招生、转学等办学行为。各学校要坚决做到“八不得”:不得采用招生咨询、学校网上报名、学校开放日、上门招生、面试、测试等任何形式提前开展招生;不得炒作中、高考成绩,借机进行违规招生宣传;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或超范围录取学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受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就读;不得招收人籍分离的借读生和无学籍学生;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资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生自行转学、退学;不得要求家长、学生自行购买教辅材料供学生在校使用等。一旦发现有违规办学的行为,县教育局将视其情节轻重对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各民办学校要认真落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保证 “人籍一致”,杜绝“人籍分离”。

(五)认真做好本学年度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根据《歙县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组织相关教师和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开展材料的收集、分类和自评工作,确保上报的评价数据和材料真实、完整、全面、有效。

四、加强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

(一)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暑期工作安排和学校实际,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针对汛期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校内自建房安全等重点领域,持续做好宿舍、食堂、配电房、实验室等重点区城巡逻巡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完善“一校一档”台账。要充分利用暑期窗口期,加大“拆窗破网”专项行动整治力度,确保校园安全。

(二)加强校园值班值守。各学校、幼儿园要强化门卫管理,落实全天候不定期巡逻制度。同时,按照校园安全工作要求,落实假期AB岗值班制度A岗一般由各校行政人员担任,落实常态化在岗值班值守职责;B岗一般由当地党员、骨干教师组成,落实校园突发状况第一时间到岗值班职责)。书记、校长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反应,稳妥处置,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三)落实暑期“三防”爱苗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我县暑期防溺水、防校外欺凌、防身心侵害的“三防”爱苗活动工作要求,强化校级包保,确保学生安全风险有人防范,学生身心健康有人防护。定期向家长推送“三防”相关宣传视频和信息,强化警示教育广泛开展假期大家访活动,密切家校沟通,紧盯重点人群,及时掌握学生暑期居家动态,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加强协调联动,适时组织开展暑期“三防”工作座谈会,持续推进暑期“三防”爱苗活动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

(四)加强网络安全和反诈教育。学校、幼儿园要教育孩子文明使用网络,要提醒家长正确引导孩子使用手机,减少“视屏时长”,不进入营业性游戏室、娱乐场所和网吧,不沉迷网络游戏,不登陆不健康网站,远离钓鱼软件、不明链接、不良网页,严防网络和电信诈骗,文明网络言行。要按照招生政策规定,不得违规招收学生。尤其是高中学校要教育学生警惕所谓“内部指标”、代理招生等信息。一切与招生相关的政策,请认准官方渠道发布的相关消息。

五、其他要求

1.各学校要根据“每月一个好习惯”养成教育确定的主题,对照各校制定的各年级具体教育内容,做好家校联系沟通,教育学生在暑期培养良好行为习惯。

2.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总结本学年的工作,研究提出新学年的工作计划。各学校学年工作总结和新学年工作思路于7月中旬报县教育局基教股(邮箱:sxjyjjjg@126.com)。

3.各学校、幼儿园假期值班安排表于放假前报县教育局办公室,县教育局将不定时抽查值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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