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402-00076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公民,妇女儿童,其他,通知 发文日期: 2024-02-20
发布机构: 歙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2-20
生效日期: 2024-02-20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教基函〔2024〕4号 词: 基本信息,学籍变动
内容概述: 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确保学籍系统中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完善学籍系统中学生基本信息和2024年春季变动学生学籍审批。 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籍系统中学生基本信息和2024年春季学期变动审批的通知

作者:歙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2-20 16:08 信息来源:歙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各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确保学籍系统中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现就进一步完善学籍系统中学生基本信息和2024年春季变动学生学籍审批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学籍系统中学生基本信息

1.完善照片录入。通过学籍系统查询发现,我县大部分学校均存在学生无照片现象(数据见附件1),个别学校学生照片与实际年龄明显不符。请各校认真自查,已录入照片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更新工作,转学生的照片信息要及时补录,照片完善工作于320日前完成,县局将不定时通报各校学生照片信息完善情况。

2.核查关键信息。认真做好学籍系统信息补充完善相关事宜,特别是八、九年级学生关键信息核查工作,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做好准备工作。学校打印并发放学籍系统中的“学生基本信息登记表”,由学生及家长确认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要求补全“登记表”中的所有信息,学生及家长签字确认后由学校留存纸质备查。

3.及时处理“人籍不一致”情况。“籍在人不在”的,联系学生家长,敦促其抓紧时间办理转学手续;“人在籍不在”的,要查找原因,尽快通过系统办理转入手续;学生原就读校无学籍的,打报告报我局补建学籍;“籍在人在但年级不一致”的,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并要求相关人员签字、学校盖章,学籍变动信息审核时上报我局。

二、春季变动学生学籍审批安排

1.变动所需材料参照《关于2023年秋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休复学等学籍变动的通知》规定。

2.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要求,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转学一般在学期初办理,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

3.各校要认真填写《歙县学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变动登记表》(见附件24张表格,表格电子版全部发送至邮箱1270087726@qq.com“表1表2一式两份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后纸质上报

三、继续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

各校要把“控辍保学”和加强学籍管理作为教育扶贫的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校实际,做好控辍保学宣传动员工作,密切关注学生辍学苗头,特别是残疾儿童少年及九年级学生群体。对不能随班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继续做好送教上门工作并整理好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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