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局长徐国军就《歙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进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3〕57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23〕6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我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好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稳妥做好我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歙县教育局出台《歙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有哪些要求?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一是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二是根据本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三是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三、如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的就学权利?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要求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黄政办秘〔2018〕16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禁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对一年级招收对象的年龄是如何要求的?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歙县户籍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以及符合政策要求的特殊类型人员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见附件2),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五、城区学校招生计划是多少?
一年级:新安小学12个教学班;丰乐小学10个教学班;城关小学7个教学班;行知小学5个教学班。因新安小学、丰乐小学招生范围内生源较多,新增设两个小学校区,即潭渡中学小学部(5个班)、新安中学小学部(3个班),届时将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入学。歙州学校60人,紫阳学校30人,育鸿学校60人。
七年级:新安中学16个教学班;长青中学7个教学班。歙州学校450人,紫阳学校400人,育鸿学校210人。
六、城区公办学校的招生办法是怎样的?
一是徽城镇户籍适龄儿童招生办法。徽城镇户籍适龄儿童,与城区房产持有人(房产所有权人须为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在一起的,视为固定生源,固定生源按学区划分就近入学。徽城镇户籍适龄儿童,如以祖父辈房产入学,须父母双方在歙县城区无房产,且适龄儿童出生申报时户籍与父母其中一方户籍均与祖辈在同一户口簿上,从未迁出并与祖父辈同住一处,待学区内固定生源安排后优先安排。徽城镇户籍适龄儿童,非出生申报属于迁入到祖辈户籍上的,将统筹调剂安排。
二是随迁子女招生办法。(1)非徽城镇户口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买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原件,以及房产所有权人与适龄儿童之间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2)非徽城镇户口适龄儿童父母在服务区内务工,提供父母双方在歙县居住证(黄山市内户籍除外)、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半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在歙县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截至2023年8月31日已缴纳满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3)非徽城镇户口适龄儿童父母在服务区内经商,提供父母双方在歙县居住证(黄山市内除外)、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营业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租赁合同、租赁房产权证等)。(4)随迁子女在安排就读学校时根据父母是否有房产、居住年限、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纳年限长短等情况综合评定,根据房产所在地、务工地、经商地等位置信息依次相对就近安排。城区学校学位不足时,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周边乡镇公办学校就读。
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是怎么要求的?
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根据《黄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23〕6号)文件精神执行,招收歙县户籍学生,通过全市网上报名系统统一报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全市网上报名系统实施电脑摇号录取,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
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遵循家长和学生意愿,按照现六年级实际在校学生数招生,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参照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不对外招生。
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拟读公办初中的,凭户口簿、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告知原毕业学校就读意向,由毕业学校将《初中学生学籍表》及相应材料报至县教育局。
八、对义务教育均衡分班有什么要求?
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九、特殊群体就学是什么政策?
一是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二是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三是烈士子女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四是军人子女按照《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政联〔2021〕1号)、《黄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黄拥办〔2022〕9号)要求执行。五是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要求执行。六是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要求执行。七是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人才办相关要求执行。其他优抚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歙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有不解之处,可咨询歙县教育局基教股,联系人:王晴瑶,咨询电话:0559-6519195,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