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黄山市教育局 黄山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现将黄山市教育局 黄山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黄教计〔2023〕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歙县教育局 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7日
附件1皖教秘财〔2023〕41号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