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教育局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工作要求。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职责。
(二)研究拟定全县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的规定、办法;监督、检查下级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
(三)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
(四)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员管理及组织发展工作;负责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法制教育、品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环境保护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统战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学校继续教育工作;规划、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含校外培训机构);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发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负责中小学生及校舍安全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六)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并监管全县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指导和协助各学校编制教育经费预决算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基建投资计划;负责县属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固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按有关规定实施管理国(境)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实施学生资助、教育扶贫等教育民生工程。
(七)主管全县的教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注册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八)管理全县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教育学籍管理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测试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人事股(工委办)、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基础教育股、职业与成人教育股(民管办、行政审批服务股、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
三、办公地址
歙县徽城镇大华路6号大华新村7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传真):0559-6519815。
六、负责人
徐国军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局长
七、网站地址
http://www.ahshx.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269?type=2&nav=0
八、办公邮箱
sxjyj9815@126.com
九、邮政编码
245200
十、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559-6510537。